简介:
3月19号,故宫盗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此前,在2月17号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就故宫被窃展品数量,展品价值,以及石柏魁未带出故宫的五件展品是否为盗窃未遂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对此,法院认为,故宫盗窃案中展品的数量不存在争议,盗窃未遂情节也不成立。
审判长:经查,根据在案证据,案发后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场核对发现共有9件展品失窃,后在石柏魁逃跑路线及石柏魁指引下,共计追回6件展品,石柏魁亦供述其将其余的3件展品扔进与颐和园路附件的垃圾桶内,因此故宫被盗展品的数量不存在争议。石柏魁所盗的五件展品虽然遗弃在故宫内,但一起地点属于故宫内的公共区域或者属于不易被人发现的地点,五件展品是由于案发后的大规模的搜寻及是捡拾者的上交才得以起获,展品的控制人或者持有人对该展品已实际失去了控制,其所有权亦受到了根本侵害,故本案不存在未遂情节。
3月19号,故宫盗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此前,在2月17号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就故宫被窃展品数量,展品价值,以及石柏魁未带出故宫的五件展品是否为盗窃未遂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对此,法院认为,故宫盗窃案中展品的数量不存在争议,盗窃未遂情节也不成立。
审判长:经查,根据在案证据,案发后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场核对发现共有9件展品失窃,后在石柏魁逃跑路线及石柏魁指引下,共计追回6件展品,石柏魁亦供述其将其余的3件展品扔进与颐和园路附件的垃圾桶内,因此故宫被盗展品的数量不存在争议。石柏魁所盗的五件展品虽然遗弃在故宫内,但一起地点属于故宫内的公共区域或者属于不易被人发现的地点,五件展品是由于案发后的大规模的搜寻及是捡拾者的上交才得以起获,展品的控制人或者持有人对该展品已实际失去了控制,其所有权亦受到了根本侵害,故本案不存在未遂情节。
同时,对辩护方关于评估机构未对展品进行价值评估,展品的价值无法认定的辩护意见,法院对展品的投保金额认为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此,根据法律,法院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予以量刑。
【同期声】审判长:石柏魁在故宫博物院内,采取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致使3件展品至今无法找回,其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认定为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予以量刑。
【正文】同时,对第一次庭审当中,对石柏魁是有预谋犯罪还是临时起意的争议,法院称公诉方在公诉书中未提及此事,鉴于石
柏魁在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因此给予从轻处罚。
【同期声】审判长:对于石柏魁所提非预谋盗窃,是在故宫躲雨时临时起意,自己法制观念淡薄,没有预想到如此严重后果,希望对其从轻处罚的辩解,经查,公诉机关并未指控石柏魁系预谋盗窃。鉴于石柏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石柏魁的上述辩解,着以采纳。
【正文】对法院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的判决意见,公诉机关也予以了认可。
【同期声】公诉人:他主动坦白的,人民法院的判决对这一点予以认可,我们也认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被告人负责的精神作出的公正的判决。
记者 赵安源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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