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
(2012年4月11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匡涌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现在,我代表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向大家通报玉树地震灾后重建进展等有关情况。
一、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展情况
2010年4月14日,玉树地区发生的7.1级强烈地震,使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蒙受了巨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关心支持下,重建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指导意见》、《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坚持科学重建、依法重建、高效重建、和谐重建,紧紧围绕“三个确保”的目标要求,精心谋划,科学组织,全力推进,经过近两年的奋战,玉树重建已经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社会主义新玉树的基本框架初步显现。截至目前,累计开工项目843个,占规划项目的66%,已完工158个;累计完成投资208.9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73.4%。
城乡住房建设有效推进。坚持把推进住房建设、实现灾区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恢复重建的首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先行开展住房恢复重建,扎实细致地做好征地拆迁、项目规划、户型设计、施工组织等工作,城乡住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截至去年11月底,城乡居民住房累计开工37287户,开工率达98.7%,完工率为85.9%。其中,农村住房建设任务数16710户,全部完工;城镇住房开工20577户,开工率91.7%,完工率69.2%。农牧民已基本入住,部分城镇居民迁入新居。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在加快推进住房建设的同时,坚持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努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学校重建优先安排重建资金、优先审批重建项目、优先提供物资保障,规划重建的43所学校全部开工,今年3月已有16所新建学校正式开课,27所学校正在抓紧建设,8月底可交付使用。26所幼儿园已开工20所,剩余今年全部开工。规划重建的44所医院和22个卫生服务项目全部开工,部队援建的“两校一院”(八一孤儿学校、州职业技术学校、玉树县医院)项目,玉树八一孤儿学校已交付使用,其他两个项目主体已封顶。文化设施、体育场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用房等大部分开工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坚持恢复功能与发展提高相结合,统筹推进道路、电力等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力度空前,结古镇四横十六纵城市主次干道实现全部通车,供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大部分建成。十项重点工程中的6个项目和82%的乡村供水工程开工建设,结古镇、隆宝镇供水设施实现供水。全州292个集中建设点的防洪隐患治理工程全面启动。同时,严格按照规划控制建设规模,及早着手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为有效运营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特色产业和服务业协调推进。坚持把产业恢复重建与优化经济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快产业恢复提升。制定了《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及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和《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编制了绿色产业聚集区规划。15个生态畜牧业和15个特色种植业重建项目开工建设,1796栋新建温室主体工程完工。结古镇1286户商铺开工建设,7个大型商场和5个中心商业区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灾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生态环境修复整治顺利推进。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原则,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力度。制定了《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生态环境保护问责暂行办法》,从严控制地材生产企业数量,实行“一证一点”管理制度,对生态破坏行为,实施严格问责制度。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范,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重点,完成了18条泥石流沟隐患治理的主体工程,5处不稳定斜坡治理的前期工作已完成,完成投资达1.2亿元左右。截至2011年10月,省发展改革委已下达玉树灾区地质灾害治理预安排计划1.99亿元,其中中央包干重建资金中安排3727万元,省级财政垫资16173万元。
和谐家园建设有力推进。坚持做好群众心理疏导、精神抚慰与硬件建设联动推进,加强社区人文关怀,引导和鼓励灾区群众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增强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以集中安置点和新建居民小区为依托,积极做好福利院、敬老院和残疾人救助保护设施重建工作。文物遗产修缮工程方案的设计已经完成。4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面动工,44个省及以下文物保护项目已有86%开工建设。87座寺院全部开工,僧舍完工率达到96%,基本能够入住。
在重建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控制工程造价。按照工程管理法,以科学管理为基础,把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贯穿于重建项目进度和工序等环节当中,采用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对每一个项目,实行倒排工序,正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把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诸因素查找出来,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实现了从管结果到管因素的转变,保证了项目的有效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同时,严把施工原材料入口关,加强施工环节的质量监督,落实工程质量五级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五支队伍”作用,全面落实施工单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负责制,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强化现场质量监督管理,有效确保了重建项目自控体系的“三检制”、“三不交接”和“五不施工”制度的落实,并严格履行监理和工程监理合同,建立健全工程关键环节、部位旁站监理制度和监理单位质量监控责任体系。我们坚持把成本控制作为重要任务,努力做到科学、节约、高效重建。根据灾区特殊的市场环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程造价管理的通知》、《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指导标准》和《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收费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以政策措施的落地到位,较好地控制了前期工作费用和重建总投资量;积极指导和督促各援建单位强化内控机制,严格执行造价标准,努力控制建设成本。同时,严格按照规划和标准,严把设计、施工审批关,严肃规划、设计的权威性,较好地杜绝了超面积、超标准建设的问题,确保了重建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在全力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的同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建过渡期的群众生活和灾区社会管理等工作,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全力维护好灾区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做好各项保障服务,积极创造优良重建环境,保障了灾后重建有序、有力、有效进行。一是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坚持把群众重建过渡安置作为头等大事,采取就地、就近、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建成设施配套的集中安置点,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及时发放生活补助、粮油、过冬棉帐篷等物资,加大临时生活救助力度,推进城乡低保扩面,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建立了11个建委会和一大批“帐篷社区”党组织办公场所和党员服务中心,调派1000多名州县乡干部全部充实到重建一线开展工作,实行了条块分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制和党员联系户、公开承诺制等制度,在推进政策宣传、征地拆迁、意愿锁定、规划落地等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全力维护稳定和谐。以结古镇为重点,建立基层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网格、矛盾纠纷大调解州县联合协调指挥中心,形成了职能明确、权责对称、上下协调、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组织体系和基层党政组织、政法综治维稳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全覆盖的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和对社会面的管控力度,坚决打击分裂破坏和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重建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87件(次)、22万余人(次),息访息诉4223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重建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四是认真做好保障服务。为保障重建施工期建设大军的生活,我们建立健全了援建工作对接协调服务机制,在生活保障、交通保障、施工环境、医疗卫生等方面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协调服务。重点加强市场供应、稳定物价,保障援建企业、职工的生活。同时,加强重点路段、桥梁的巡查、值守和监控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消毒灭菌,确保了重建期间公共卫生安全。五是努力创造良好重建环境。灾区各级党委政府自觉担负起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职责,与各方援建力量之间建立了无缝隙对接、无障碍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沟通协调、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全力作好协调服务工作,努力为重建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了灾后重建进程。同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保障群众对重建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感恩奋进、加快重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各方力量支持重建、参与重建的和谐环境。目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物资供应充足,社会安定和谐,重建工程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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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玉树属于高寒地区、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地区、重点生态保护地区。这一地区贫富差距较大、土地权益复杂、流动人口集中,是青、川、藏三省区交汇处的商贸中心;这里高寒缺氧、施工期短、场地狭窄,建材靠长途外运,重建的制约条件十分突出。特殊的地理区位、特殊的生态环境、特殊的民族文化、特殊的重建困难,决定了玉树灾后重建工作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罕见、重要性和艰巨性罕见。但是,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大力弘扬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特别是各援建单位讲政治、顾大局、作奉献,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坚守职责,全力配合,不遗余力为重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省各有关部门单位全力以赴、全力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保障作用。自2010年6月20日国务院批准重建规划起,在海拔4000米的雪域高原,展开了迄今为止人类灾难史上最为艰难、最为繁重的灾后重建,兴起了建设社会主义新玉树的热潮,通过两年的艰苦奋战,为实现三年重建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重建资金安排和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家确定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盘子为316.5亿元,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社会捐赠资金及居民个人自筹等组成。截至目前,省财政及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总会累计拨付玉树灾后重建资金219.84亿元,省级玉树重建相关部门和玉树州财政局按项目进度共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174.66亿元。其中:按资金来源渠道划分,中央财政资金154.21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3.47亿元,社会捐赠资金52.16亿元;按重建项目划分,城乡居民住房53.69亿元,公共服务设施56.39亿元,基础设施48.92亿元,生态环境3.75亿元,特色产业及服务业10.14亿元,和谐家园20.51亿元,其他26.44亿元。保证了玉树灾后重建的顺利实施。
(一)重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玉树重建总体规划,我们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运行,跟踪督导检查,强化资金监管,采取预拨、垫付、借款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资金需求和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重建资金规范运行。结合重建项目管理模式和资金管理方式,制定下发了玉树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安排使用、重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验收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明确了重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使用及监督检查等相关事项。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保障重建工作顺利推进。积极支持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产业恢复发展,鼓励重建项目贷款,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信贷资金发放期限的通知》、《玉树西杭应急燃油机组运行费用定额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将重建贷款发放期由2010年到2012年调整延长为2011年至2013年,并按上网电量每度予以定额补贴1.9元,截至年底共预拨2亿元补贴费用,确保了灾区电力供应和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重建项目资金需求。采取“借支预拨”的形式,及时向2个援建省市、4家中央援建单位和省内4个援建地区预拨贷款69.57亿元,确保了各援建单位和地区的重建资金需求,同时为保障重建项目前期经费和重建物资供应,垫资支付清墟、规划编制、地质勘察、测绘、征地拆迁、地质灾害治理、建材物资采购等资金28.05亿元,有效地保障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重建资金安全使用。建立健全重建资金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网络,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督促州、县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了重建资金管理和资金拨付程序,使重建资金走向在财政可监督的视线内;组织骨干力量定期对玉树州、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使用和专户管理,建章立制、财务核算及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敦促省级相关部门,州、县财政部门及重建资金使用单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完备资金签批手续,从而消除了机制障碍,堵塞了管理漏洞,确保了重建资金安全、合理、规范使用。
五是对省财政垫付的大宗建材物资采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大宗建材物资的市场行情,动态掌握采购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1年年底,协调援建单位向玉树物流集散中心结算货款7000万元,从玉树物资集散中心共收回垫付的采购资金8600万元。
(二)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截至2011年底,我省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99.25亿元。其中:已对接到重建项目的资金为82.47亿元,拨付定向捐赠资金1.47亿元,拨付灾区困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等资金4.21亿元。在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上,我们坚持“统筹安排、尊重意愿、专账管理、项目管理、公开透明、全程监督”的原则,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按照工程进度拨的要求,及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理顺关系,加强项目对接,统筹安排使用资金,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资金拨付程序,逐步实现了社会捐赠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及时做好归账和对接工作。根据国发〔2010〕1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及时协调将民政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拨付到我省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分别由三部门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同时,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民电〔2010〕89号文件要求,依照统筹安排、保证规划内项目,优先考虑民生类项目的原则,围绕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谐家园等五大类建设,及时将社会捐赠资金与重建项目进行了对接,并按照捐赠者意愿,定向拨付生活救助等。
二是严格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和封闭运行。按照“谁接收、谁监管,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严格拨付程序,在玉树州成立了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中心。中心内部按资金渠道分别设立了民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3个账户,选派专业人员到管理中心工作,共同对资金进行监管。在具体操作上,对资金进行分账管理,统筹调度,按年度投资计划以及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将捐赠资金拨付到相关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实行捐赠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真正做到了资金与项目进度需求相衔接,有效确保了重建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是主动接受捐赠者及社会的监督。我们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尊重捐赠接收机构的意见,从玉树地震发生到现在,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三部门作为捐赠者代表的被委托方,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有关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跟踪检查捐赠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们还邀请民政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及捐赠者代表参与项目论证、审查、开工、竣工、监督检查等环节,及时向捐赠者及有关方面反馈相关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四是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坚持从灾后重建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注重内部规范,通过健全和完善捐赠资金物资监管、发放,灾后重建资金项目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审计监督制度,使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监督工作有据可依。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抽调30多人长期在玉树现场工作,对州、县各部门重建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进行具体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同时,注意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有效确保了灾后恢复重建的规范、廉洁、高效。
总之,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玉树灾后重建各类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实现了有章、有序、有效的规范管理,没有发生挤占、挪用等大的违规违纪的问题,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确保了灾后重建的需要。
三、2012年玉树灾后重建准备工作情况
为做好决战2012玉树灾后重建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4月份在建项目按期复工、新建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要求,省现场指挥部去冬今春在西宁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攻坚,实施“冬春百日会战”。在全面梳理问题、明确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征地拆迁、规划设计、项目计划、重建学校开学、前期审查审批、重建资金监管等十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接协调,加大督查和落实力度,项目前期工作比集中办公前有了明显进展,截止3月31日,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率达到95%,较集中办公前提高了22.68个百分点,为今年重建决战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规划设计和项目计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止3月31日,完成规划方案审查1346项,完成率为99%;完成可研审批1303项,完成率为96%;完成初设审批1302项,完成率为96%;完成施工图审查1283项,完成率为94%;完成了2011年玉树地震灾后重建投资计划的对接下达工作,初步完成了2012年投资预安排计划的编制工作,将于近期下达。二是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玉树州县从今年2月8日开始逐项逐户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到3月31日,涉及项目落位的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个别因涉及军事用地、寺院用地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4月20日前将全部完成。三是中央和省属垂管单位重建项目工作加快推进。锁定了垂管项目总数,明确了垂管项目的建设方式,划定垂管单位综合用地项目12块,截至3月31日,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比例由去年12月初的58.3%提高至90%。四是工程验收工作全面展开。开展了2012年度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在建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对部分春季开课中小学校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保证了全部达到开学入住条件。五是部分中小学校顺利开学。在对灾区43所重建学校存在问题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确定了春季开学的16所中小学校,对影响开学入住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3月10日,玉树州举办了开学仪式,顺利实现了重建学校春季开学入住的目标。六是资金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已安排重建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的所有项目逐个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理清了重建资金总盘子及其各项构成,做到了心中有数,全面启动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评审和验收工作,完成了2011年重建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七是其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玉树州县认真落实灾区群众过冬安置政策,保障了灾区群众生活,加大维护社会稳定力度,开展了适应新玉树城市管理需要的市政运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指挥部还专项安排了产业恢复和造林绿化等工作。冬春准备工作期间,指挥部始终坚持“工程管理法”、“当面对接法”和“一线工作法”,健全组织和相关制度,加大沟通衔接力度,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实践证明,冬春集中办公这一决策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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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今年开复工准备情况,自实施冬春集中办公以来,省现场指挥部就对今年施工组织和开复工准备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并派出督查组进行了检查督导。一是紧紧围绕建材、运输、施工、电力、卫生等五项重点保障任务,及时做好重建大宗建材准备和调运工作,制定了电力保障、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工作、商品供应方案,进一步加强玉树各类商品的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二是全面加强施工力量组织,省现场指挥部和各援建单位管理人员及相关施工力量和设备在4月1日前基本到位,结古地区以外的各援建地区将在4月14日前全部到位。三是各援建地区和单位围绕今年新开工项目,逐项明确了工作任务,逐项制定今年工程施工的总体部署、施工任务划分和项目进度计划时间表及各项保障管理措施。四是全面开展了开复工安全检查,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抽查等方式,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开复工顺利进行。4月1日,省现场指挥部移师玉树后,立即对四月份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开展了施工准备和开复工情况的专项检查。到4月7日,省外六家援建单位已有17000余人进入施工现场,续建项目已有139个复工,新建项目中已有71个开工。
四、2012年重建工作安排
今年是玉树灾后重建的决战之年、收官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今年的重建目标是:到年底,全面完成玉树地震灾后城乡居民住房重建任务,实现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大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投运,基本完成市政、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商贸、特色产业、生态修复、和谐家园等项目建设,实现投资150亿元以上,确保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围绕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在今年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依法重建、科学重建、高效重建的原则,继续坚持“工程管理法”、“当面对接法”和“一线工作法”,加大协调推进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开复工的准备。继续做好征地拆迁、群众意愿锁定、规划设计、项目审批、建设时序和进度安排等前期基础工作,彻底解决遗留问题。特别是抓紧完成剩余项目的可研报告、环境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等收尾,确保4月底前前面完成。同时,以住房建设、公建项目、十项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为重点,统筹做好今年开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所有续建和新建项目制定详细的建设时序、进度安排和施工方案,落实好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做好建材购运、电力、设备、物资、人员调集、道路保通等相关施工保障工作,确保4月份所有在建项目按期复工、新建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二是协调推进各类项目建设。继续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抓紧恢复基础设施功能,改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到年底全面完成城乡住房建设任务,竣工大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全面推进交通、市政、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结古镇重建步伐,完成大部分基础设施重建。注重恢复提升特色产业,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将造林绿化和环境整治与援建项目结合起来,力争完成大部分特色产业、生态修复、和谐家园建设任务。同步推进寺院重建和文物修缮工作,年内全面完成寺院重建工作,确保所有文物保护修复工程实现竣工。
三是切实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把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成本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从规范运行、优化组合、有效监督、保障安全入手,切实采取措施,推动各援建单位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对分包甚至转包项目的管理,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做到科学、节约、高效重建。出台工程造价计价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合理控制建筑价格。围绕玉树撤县建市工作,加快研究市政、环卫、公交、物业、给排水、供热、供气、垃圾处理等方面的运营管理办法,做好广电、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的接收运营和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成后用得上、管的好。认真做好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的相关工作,适时做好资产移交工作。组织好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培训,保证已建成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四是全面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中期评估最终结果,继续做好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衔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支持。继续采取预拨、垫付、借款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资金供应保障工作。同时,重视市场运作,继续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和落实重建资金,弥补资金缺口。牢固树立重建资金“高压线”意识,加大对重建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力度,对重建资金拨付使用实行同步检查、同步审计、全过程动态监督,确保重建资金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重建资金,坚决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五是确保重建项目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场所恢复重建工作中的施工安全、运转管理、招标、监理、资金使用、工程实施、建设程序等环节予以直接监督检查和交叉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继续实施监理企业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努力把每项工程都建成群众放心的优质工程。
六是全力做好各种要素保障。紧紧围绕建材、运输、施工、电力、卫生等重点保障任务,省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今年尤其把电力保障作为重中之重,将各援建单位自备发电机纳入整体电力保障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做好应急燃油机组全年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应急燃油全年发电量不低于5000万千瓦时;继续保持应急备用电源,在需要时将国家能源局已协调的5000千瓦左右备用柴油发电机调运至玉树;做好现有水电站修复及运行维护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其他水电站修复工作;进一步梳理用电序位,完善重点用户电力保障措施及保电预案,做好电源电网的运行调度管理,完善运行管理制度,降低电网的故障率,为重建工作全面开复工提供电力支撑。
七是抓好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统筹推进,继续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就业增收、卫生防疫以及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适应市场需求,加大扶持引导力度,重点支持发展生态畜牧业、高原旅游业、区域商贸业等产业,使群众的生活通过灾后重建得到大的改善,使当地的经济社会能有大的发展。加快恢复县乡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灾区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同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杜绝拖欠、截留问题。
八是发挥灾区干部群众主体作用。进一步明确灾区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实行州县乡干部包点制度,切实抓好直接负责的城乡住房、商铺、保障性住房、寺院建设以及省保文物抢救保护等项目重建工作。加强城乡管理,特别是注重已建成小区的环境整治,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全面提升灾区群众的主体意识,把尊重和引导群众意愿统一起来,帮助灾区群众培育现代生产生活方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积极主动地投工投劳。
九是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灾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灾后重建作为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的主战场,进一步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加大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激励人心,鼓舞干劲,在重建物质家园中建设精神家园。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和对社会面的管控力度,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各种突发问题,坚决打击分裂破坏和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不断巩固和发展灾区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十是加大统揽协调力度。在省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现场指挥部将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制度化安排,完善协调机制,更好地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实行工程管理法、当面对接法和一线工作法,防止相互脱节、相互扯皮,防止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力度,保证政令畅通,高效运转,确保各项工作进展有序、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省现场指挥部与各援建单位、部队和州县政府的沟通衔接,推动各方更好地形成合力,推动重建工作系统、有序、高效进行。
总之,玉树灾后重建事关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人民十分关注,灾区人民殷切期盼。今年是决战之年,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克难奋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社会主义新玉树的崭新面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最后,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和重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密切关注和有效监督。你们的关注是对我们的鞭策,也是对我们的监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真诚邀请大家莅临玉树灾区考察指导、采访报道。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