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近些年北京私家车的快速增长,让原本就不多的停车位变得更加紧俏。俗话说物依稀为贵,一些开发商就打起了停车费的主意。
北京锦鸿阁小区的开发商将人防工程停车位以售代租,要求业主把停车费交到2032年,这种以一次性交费“买断20年”、不买就不让进入车库的方式引发了小区业主的不满。对此,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表示,如此做法对业主不公。
近些年北京私家车的快速增长,让原本就不多的停车位变得更加紧俏。俗话说物依稀为贵,一些开发商就打起了停车费的主意。
北京锦鸿阁小区的开发商将人防工程停车位以售代租,要求业主把停车费交到2032年,这种以一次性交费“买断20年”、不买就不让进入车库的方式引发了小区业主的不满。对此,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表示,如此做法对业主不公。
【同期】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尹富强
这里面会对业主产生一个很大的风险,尤其一些中小型开发商,存在一些破产的可能,另外当前一些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基础上,因为开发商都是一些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就存在一个风险,最终破产,破产的话很有可能最后债权人起诉公司是拿不到钱的。这种现象在当前是很普遍的。也就是说交了20万之后,或者30万之后,那最终五年之后、十年之后,这个公司还能不能有这种能力,公司还能不能保障业主能够对所谓租到的这个车位具有使用的空间或者使用权,这个也是存在一个未知数的。
尹富强称,和开发商相比,业主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虽然业主有选择权,但选择的空间微乎其微。开发商的这种一次性将停车费收到20年之后的做法其实就是一种强迫行为。
另外,尹富强律师表示,锦鸿阁小区的停车位是一个人防工程,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其实已经为这个人防工程的建造买了单,从法理上来说,这个人防工程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开发商擅自将车库入口封住,不让业主的车辆进入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同期】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尹富强
当前很明确的法律规定现在是存在一定缺失的,但是从法理上来说,我们有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也就是谁投资谁收益,也就是谁获得一个相应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最终我们看到相应的人防工程其实都划在了建筑成本之中,也就是说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为人防工程是买单的,也就是说业主是人防工程的买单人,买单人当然应当享有对人防工程的一个所有权以及使用权。
记者 马冠朴 张楠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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