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财政出资一百万元,让县城管局预定61台小车并成立汽车出租车公司,城管局书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近日,这一“新鲜”事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悄悄传开。城管局办出租车公司是否合法?这样做是否会损害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利益?事件引发社会热议,褒贬不一。
小标题:经营权到期“波动”县城
由县财政出资一百万元,让县城管局预定61台小车并成立汽车出租车公司,城管局书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近日,这一“新鲜”事在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悄悄传开。城管局办出租车公司是否合法?这样做是否会损害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利益?事件引发社会热议,褒贬不一。
小标题:经营权到期“波动”县城
【解说】
从2004年9月开始,绥宁县通过公开拍卖,先后出让了75台出租汽车经营权给三家出租汽车公司。到今年9月,除14台的士在2013年6月30日到期外,其他的经营权合同均已到期。
据绥宁县城管局党委书记兰序贵介绍,为做好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工作,绥宁县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多次进行研究考察,认为绥宁县原来的雪峰和正扬两家出租车公司明为两家,实为一家公司。在八年前取得经营权后即违反政府的特许合同,存在配套设施极不完善,对车辆的运营管理马虎等诸多“问题”。后经研究决定,由政府财政出资100万元,县城管执法局牵头组建国有公司暂时管理,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
【口播】表面看来,城管局确实做了一项“利民惠民”的好事,但在另一些人眼里,城管局有在做“提篮子”生意的嫌疑。许多人提出疑问,当有出租车违反交通规则或拒载时,作为主管单位的城管部门要如何处理,这不是“左右手互搏么?”
小标题:城管局办出租车公司涉嫌违规
【解说】事件直接导致当地大部分出租车停运一个多月,的士司机抱怨连连。11月27日,中新社记者向绥宁县委宣传部了解到,邵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市政府客运管理部门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绥宁县展开全面调查,将尽快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但当记者问及为什么由城管局办公司时,绥宁县委宣传部始终没有回应。同时,湖南省纪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种做法的确违背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就此事件,中新社记者也咨询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荣进。
【同期】(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 赵荣进)这个肯定不合法 它(城管局)来设置公司 它的党委书记也好 或者说是行政机关的首长也好 来作为公司的法人 这个没有依据的
【口播】那么,对出租车司机和普通乘客来说,出租车是归城管局经营,还是继续私营,哪个才是更好的选择?来听听司机师傅和乘客怎么说。
【同期】(长沙市出租车司机)这本来就是这样的 随谁来经营 只要保障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就行 反正想着法 往自己口袋里塞钱就不行
【解说】记者在长沙街头随机采访的几位出租车司机均表示,出租车公司由民间资本或是国有资本来经营,对于行业的规范管理和司机的收入保障来说,都是比较有利的。但如果交由城管局来经营,使原本纯粹的经济实体一下子注入了“行政”元素,大家都担心会受到硬性摊派盈利任务。
【同期】(长沙市出租车司机)是这样投资建立起来 我们的士司机大多数 都不会同意这个事情的
【解说】记者采访了解到,作为乘客,不少市民对城管局经营出租车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做法表示担忧,担心由此可能引发一系列涉及到乘客利益的事情。
【同期】(长沙市民)我如果去坐出租车受到了拒载 我的利益受到损害 我向有关部门投诉的话 有关部门的下达的处分 能不能落实 我的利益能不能得到保障 这个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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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