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卫生部就献血证买卖 饮用水监测情况等问题答记者问
【正文】
1月10日,中国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情况,发布2012年中国卫生十大新闻。并就生活饮用水监测情况、近期中国流感疫情的形势、献血证买卖等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答问实录如下:
邓海华: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卫生部2013年第一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在新的一年开始的时候,我代表卫生部感谢新闻媒体对卫生工作,特别是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天的发布会我将向大家通报2012年中国卫生十大新闻和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有关情况。按照这几年的惯例,卫生部新闻办每到年底的时候要组织有关方面对一年来与卫生工作相关的重大新闻进行回顾,梳理出年度的十大卫生新闻,并在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向大家公布。
邓海华:
我们筛选出2012年中国十大卫生新闻是: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下一阶段卫生工作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国务院发布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从“大卫生”的角度出发,明确了国家卫生事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十八大报告和卫生“十二五”规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着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坚定决心,为下一阶段卫生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看望艾滋病感染者、一线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2012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温家宝、李克强分别看望艾滋病感染者、一线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代表并与他们座谈,指出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扎扎实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让每一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针对当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呈现经性传播为主、男男同性性传播比例上升、局部地区和特定人群疫情严重、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致死亡人数增加等特点,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治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十年来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9月17日,卫生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国实施新农合制度10年来取得的成效。自2002年10月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十年间,参合人数从起步时不到8000万农民,到2012年全国参合率达到98%;人均筹资水平从试点初期的30元逐步提高到2012年的300元左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20种大病被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显著提高。新农合制度实施十年,建立起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带动了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在保障参合农民健康权益、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邓海华:
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试点。2012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全国有18个省的311个县(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各地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能力建设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
五、《精神卫生法》出台。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精神卫生法》共7章85条,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等作了明确规定。《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精神卫生服务,预防精神障碍发生,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六、《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发布。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我国首部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全面客观地介绍了中国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情况,展示中国重视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了解和支持。白皮书分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正文分为七个章节,包括卫生基本状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传染病防治与卫生应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保护、中医药发展、卫生国际合作等。
邓海华:
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试点。2012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全国有18个省的311个县(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各地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能力建设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
五、《精神卫生法》出台。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精神卫生法》共7章85条,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等作了明确规定。《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精神卫生服务,预防精神障碍发生,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六、《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发布。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我国首部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全面客观地介绍了中国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情况,展示中国重视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了解和支持。白皮书分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正文分为七个章节,包括卫生基本状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传染病防治与卫生应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保护、中医药发展、卫生国际合作等。
七、世卫组织确认中国消除新生儿破伤风。2012年10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已经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这是中国妇幼卫生领域取得的重要成就。我国政府上世纪90年代在新生儿破伤风高危地区推行育龄期妇女破伤风类毒素接种,2000年开始在中西部地区试点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 2009年在医改中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住院分娩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高了住院分娩率,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大降低了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实现了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目标。
八、“史上最严厉”抗菌药物管理政策出台。2012年8月1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号)正式施行。该办法是对10余年来卫生部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别是近年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践经验的提炼和固化,其发布标志着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迈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为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被业内和网民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抗菌药物管理政策。
九、中央电视台开展“寻找最美乡村医生”活动。2012年10月22日,中央电视台主办的“寻找最美乡村医生”大型公益活动正式启动。通过重点推荐、媒体寻访和网友发现,在中央电视台相关频道和央视网上展播了240名乡村医生的先进事迹,《新闻联播》、《朝闻天下》、《讲述》等栏目对其中的典型人物进行了集中报道,他们以平凡的言行诠释着“医者仁心”的生动内涵和白衣战士的人生真谛,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活动于12月底评出10名“最美乡村医生”和10名“特别关注乡村医生”。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66.3万个村卫生室,从业人员128万人,其中包括执业(助理)医师19.3万人、注册护士3.1万人,乡村医生106.1万人。
十、“黄金大米”事件为卫生科研工作诚信道德建设敲响警钟。2012年12月6日,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科院、湖南省疾控中心联合发布调查报告,公布“黄金大米”事件调查结果,涉事责任人被处以撤销行政职务、技术职称降级和党纪处分,三家单位也为此向社会致歉。该事件暴露出少数科研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科学道德自律失范,项目的承担单位对个别的科研项目监管不善的问题。卫生部要求相关单位要以此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强化对科研人员法律法规和科研诚信的教育,在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国际合作、探索未知领域的同时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以上公布的是卫生十大新闻。下面我介绍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情况。
1月7日至8日,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系统总结2012年卫生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理清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努力奋斗。
为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次会议会期由以往的两天缩减为一天半,议程更加务实。既看到成绩,也不回避矛盾,工作部署有时限、有量化。在分组讨论中,会议专门安排议题,请代表对卫生部改进工作作风提出意见建议。会议还首次通过全国卫生12320在新浪、腾讯和人民网的上微博对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进行微直播,195万网友及时了解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情况。
邓海华:
卫生部部长陈竺主持会议并做了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总结了2012年卫生工作,提出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卫生改革发展方向不动摇,客观分析问题和挑战,抓住重点难点实现新突破,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五个领域的综合改革。2013年要继续以深化医改为中心,扎实做好卫生工作。
一是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明确改革发展目标,确定各项改革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全国人均筹资要达到34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提高实际报销比,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
邓海华:
三是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效率。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并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完善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提高基层全科医生工资待遇,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继续组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建立大医院和基层的医疗联合体。巩固完善和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
四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益性。抓住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关键环节,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要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试点县达到全国县总数50%以上。努力争取加大政府投入和医保补偿力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高效可持续运行。
五是抓好公共卫生工作,遏制重大疾病上升势头。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将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力争将地广人稀边远地区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实施和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遏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快速上升势头。
邓海华:
六是强化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加强政府行政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产品、非法行医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利益的违法行为,树立卫生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协会的专业监督作用。
七是做好传承与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继续完善财政补助、服务价格、医保报销等政策激励,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更广泛地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八是加大卫生人才和科技工作力度,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等相关政策,加快实施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尽快解决总量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合理问题。推进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开发推广使用适宜技术,加强科研伦理审查和科研项目监管。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资源共享。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大力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建立良好医患关系,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邓海华:
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指明了卫生工作目标方向。全国卫生系统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十八大对卫生工作的新要求,把十八大精神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做好卫生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根本方向,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张茅强调,要以改革发展统揽卫生工作全局,着眼长远制度建设,突出研究解决好几个方面的关键问题。一是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为目标,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当前重点是筑牢新农合常规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二是从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着手,巩固好、稳定好、发展好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三是以维护公益性为核心,推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积极稳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四是以改革促发展,全面落实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加强县级医院服务建设,使90%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疑难重症能够在县域内得到救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继续做好卫生援藏、援疆和卫生扶贫工作。五是以保障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建立符合人才发展规律、充满生机活力的卫生人才制度,推进全科医生培养,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动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研究解决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保障等基本待遇问题。六是以信息化为手段,创新管理方式。
邓海华:
张茅在讲话中对会议代表的意见建议作出回应,特别强调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政为民思想,坚决治理文山会海、迎来送往、铺张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用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倾听民众呼声,并欢迎大家对卫生部进行监督。
邓海华:
这是两个向大家通报的情况,下面的时间是回答大家的提问。
上海证券报记者:
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这两项工作的核心要点和实施以来的情况是什么?卫生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推动相关方面的工作?谢谢。
邓海华: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已于今年的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是对于1994年国标重新的修订,主要是对1994年的使用规定和历年卫生部批准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根据确定的营养强化剂的原则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原有的内容进行了分析,确保和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协调一致。具体的内容,我们去年底的例行发布会上也做了介绍,也请相关专家做了解读。2011年5月卫生部公布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准通责》并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在网上也发布了有关答问,我们今天邀请到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所营养所评价室主任杨月欣研究员和国家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三部副主任韩军花研究员,请专家向大家做更详细的解释。
韩军花:
上一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是1994年发布的,根据我们现在法规的情况要进行修订。新标准有两个亮点:一是引入风险评估的原则,因为《食品安全法》要求我们制定标准的时候,应以风险评估的原则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制定标准,所以在这版标准修订的时候,我们对营养素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都进行系统的风险评估,对以往批准的,比如觉得量比较合适,使用范围也符合我们要求的,我们保留。对以往批准的比如个别量比较高,我们把这个量下调。二是对我们的化学物的来源名单在这个标准里列出来,比如企业在强化使用的时候非常方便,要强化锌,看看附录里有好几种锌的化合物,这样使用的时候选择一种就可以,避免了以前不停翻所有的公告和所有的标准来确认。新标准去年2月份正式发布时,我们针对大家关注的问题做了答问,在卫生部官网正式公布。今年1月1号这个标准实施,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如果你们听到有关反映对这个标准不理解的问题或者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及时跟我们进行交流。谢谢大家。
杨月欣: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实施主要意义,最关键的有两点:第一点,首次把营养纳入食品安全的总体布局里来管理,这也是我们最根本的一个亮点,因为食品的营养对保证人民健康更加重要。第二,营养标签的实施也是我们民生工程最最重要的政策。
对于营养标签核心的内容,最重要的有三点:第一,强制性标识的内容,强制标识生命健康必须的成份: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及钠;第二,规范了营养声称规则,就是说高钙、低钠等等一些标准化的管理;第三,功能声称的标准化,在这一点上也是对于企业行为的规范,可以更好地指导公众健康生活,对此都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个通则公布以来,我们积极做了很多工作:一是在卫生部网站公布了通则的70多条内容的答问,这些问答基本可以解决公众关心和企业实施方面的问题。
杨月欣:
五是社会的大动员,我们希望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团体、每一个个人都积极参与这个行动计划,更好的促进营养标签的实施。所有说的这些工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的健康。大家如果有这方面的建议,也希望和我们联系,我们会非常愿意与大家配合。谢谢。
邓海华:
前几天从媒体上看到一个消息,中国科协等团体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于2012年发生的食品安全领域的众多事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排位前12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有10个是由于媒体的报道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公众的误解,这个比例还是相当高的。卫生部主管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评估工作,针对这方面的情况,我们会在本月适当的时候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的媒体沟通会,希望到时候大家积极参加。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本月27日是“世界麻风病日”,想问一下现在的麻风病防控的情况怎么样,今年会不会采取更多的举措?第二,关于甲流,卫生部8号公布的数据显示,12月甲流报告病例比11月增长了2倍,同时北京近期也出现了两个因甲流死亡的病例,想问一下,现在全国甲流的防控形势是怎么样,会不会出现甲流大爆发的情况。谢谢。
邓海华:
第一个问题,今年的1月27号是第60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卫生部联合多个部门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今年的主题是“加速行动,消除麻风的危害”。1月25号卫生部将会同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赴浙江慰问麻风病患者和防治人员,届时我们会邀请相关记者参加这次活动。麻风病是一个古老的疾病,由麻风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列为我国重点救治的疾病。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共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约50万人,麻风病的患病率从1958年的十万分之五点五六,下降到2012年的十万分之零点四二,麻风病的流行基本上得到了控制,总体处于低流行的水平。在防治工作方面,2011年9月份,卫生部等11个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2012年5月份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1-2020年)》,对麻风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下一步卫生部将积极会同有关方面,继续完善麻风病防治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对基层的防治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的培训、规范麻风病的治疗与管理,对于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处置。还需要大家一块儿参与的是大力的普及麻风病的防治知识,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观念,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的歧视。这是关于麻风病的问题。
邓海华:
关于你提到的甲流,按照专家的说法,现在甲型H1N1流感已经成为了北方地区的季节性流感。全国流感监测网络的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以来,我国北方省份进入了流感的流行季节,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病例总数的比例和流感病毒检测的阳性率,都高于2011年的同期水平,但是低于流行的高峰水平。南方省份从去年9月中旬以来,流感活动处于较低的水平。上述两个监测数据低于2011年、2010年的同期水平。监测的情况显示,从2012年3月到现在,绝大多数的省份是以H3N2为优势的毒株,北方的个别省份包括北京、山东,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比例在逐步的上升,并且成为优势的毒株,当前流行的A型H3N2和甲型H1N1以及B型流感,病毒没有发生变异,而且流行的毒株与北半球2012-2013年的疫苗株匹配性较好。
你说到的疫情的报告数据,全国的统计情况是,2012年4月-12月全国累计报告病例数在10例以上的流感样病例的疫情一共有45起,其中A型H3N2一共是29起,B型3起,甲型H1N1是3起。月度统计,去年12月1号到今年的1月6号全国一共报告了360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其中北京报告2例死亡病例,这2例都有一些基础的疾病。
根据近期全球和我国流感疫情的形势,专家评估认为,目前北方省份已经进入了流感的高发季节,未来几周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随着气温的降低,预计南方省份也将逐渐的进入高发季节。但是由于当前我国流感的活动强度没有超过2010年度和2011年度流行季节的流行高峰,且流感的毒株没有发生变异,流行毒株与疫苗株的匹配性较好,所以2012-2013年度流感流行季节的流感活动超过历史高峰水平的可能性不大。卫生部将继续密切关注全国以及重点省份流感疫情的形势,加强对流感疫情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对重点省份的流感防控工作予以指导。这是关于流感的情况。
昨天的《健康报》刊登了一篇北京地坛医院的蔡晧东教授的文章,标题是:甲型H1N1流感已经成为季节性流感,也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浏览昨天的《健康报》。
新快报记者:
不知道卫生部有没有关注到献血证买卖的报道,卫生部会不会就此做出调查?比如管理上有一些漏洞,广州血液中心就说无法识别献血者的证件,不知道卫生部对这个方面有没有什么建议?谢谢。
邓海华:
通过中间人来购买献血证,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卫生部高度关注,卫生部的主管司局与广东省卫生厅及时进行联系,要求进行认真的核查,明确是否是属于媒体报道的这种情况。据我们了解,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正在进行调查处理,最终的结果出来可能还需要一个时间。
这个事件也给我们的管理以及各方面敲响了警钟,卫生部将进一步规范采供血的服务工作,重点提高血站人员识别身份证件的能力和水平,从流程设计上不给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同时我们更要大力的通过媒体来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避免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献血法》第15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且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这条规定从立法本意可以看出来是应急的措施,在血液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采用的一个献血模式。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人士参加互助献血是出于真心帮助患者而无偿献血的行为,我们在座的许多人都参加过互助献血。这在国际上许多国家也是一种通行的做法,是缓解血液供应不足的一种措施,并且在以往的实践当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尽管法律以及卫生部的一些管理规定都非常的明确,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利用互助献血的政策,非法组织买卖血液,违反了法律的初衷,属于非法采供血行为。在上个月例行发布会上也有记者问到这个问题,当时我们主管的官员给出很明确的回答。对于这种非法采供血行为,卫生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坚决的予以打击,同时我们还要重点开展一些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无偿献血,这是最重要的。只有保证血液充足的供应,才能降低互助献血的比例,从而减少不法分子借此进行非法活动的发生,有效保证血液的安全。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服务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互助献血的条件要求,保障互助献血真正按照《献血法》的规定来实行。
借这个机会再多说几句,随着深化医改持续深入的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快速的发展,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血液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但是目前血液不能够人工制造,也不能够长期保存,所以需要我们健康的适龄公民积极的参与无偿献血,这样才能够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感谢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无偿献血工作者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大家继续的关心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动员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国日报社记者:
我有三个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问题:第一,请您评价一下从去年开始北京市市属公立医院改革的措施。第二,除了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师服务费,您觉得有没有必要着手采取其他的措施,进一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第三,在就医过程当中,在北京一些医院外地的患者比较多,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医师服务费他们的报销可能性不太大,医疗负担比较大一些,在医疗过程中,怎么平衡本地医保患者和外地医保患者的利益?谢谢。
邓海华: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北京医管局的局长封国生同志做了大会发言,介绍了北京市医改的相关工作情况。
近四年来,深化医改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在医改五项重点任务中,只有公立医院改革提的是“试点”,“十二五”医改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都对下一步的医改,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去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工作。第一批300多个县都已经启动了试点工作,第二批300多个县也即将启动,我们将会有将近700个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家联系的17个试点城市,包括像北京、上海、深圳,大型公立医院改革也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在卫生工作会议上,陈竺部长的主报告中,分析了当前医改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媒体也做了一些报道,陈竺部长也提出下一步要完善政策,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医改不断地深化,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这五个领域的综合改革。
邓海华:
陈竺部长特别强调,各级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切实的承担起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职责,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安全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家对医改,特别是公立医院的改革非常的关注,我们和卫生部医改办已经商定,在本月16号上午举行一次关于医改工作的媒体沟通会,希望大家届时积极参与。
香港健康卫视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2012年发生了多起伤医恶性事件,由此引发了人们对医患关系的担忧,请问在2013年卫生部采取哪些举措来帮助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第二,最近媒体比较关注北京水质的话题,引发了激烈的讨论,特别是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发布北京水质是全国最好的回应,就引来很多网友的集体的质疑和抗议,不知道卫生部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什么样的调查,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有学者也指出,老百姓喝水的感受不等于水质的本身,老百姓也非常关注喝水口感的问题,反映比较多的水垢和自来水当中含氯的问题,不知道接下来卫生部有哪些相关的举措来保障水质,另一方面如何顾及水的口感问题?
邓海华:
先回答关于水的问题。我不知道北京这位“水专家”是怎么样的专业背景,我也不知道他向媒体声称这些内容的动机是什么?但是我很相信北京市有关方面的一位发言人他的说法,北京的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在饮用水的职责方面,卫生部是负责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你提到的关于水质的一些口感、质量方面的问题,可以去请相关部门来回答。我从饮用水的安全方面可以发表一点意见,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卫生部牵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跟国际接轨的,非常高水平、高质量的饮用水标准,106项的指标,从2012年7月1号全面实施。2012年6月29号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次关于饮用水安全工作的专题询问,国务院有10个部委回答了常委们关于饮用水安全方方面面的问题,卫生部部长陈竺代表卫生部回答了关于标准和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的有关情况,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到全国人大网查询。
卫生部是根据职责在开展国家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去年我们一共是监测了饮用水的监测点29825个,涵盖了所有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91.5%的地级市和46.7%的县和县级市,目前已经完成了6万多分水样检测,结果正在进行统计,也将及时的向社会进行公布。我想说的一点是,饮用水的安全质量涉及的面很广,这些年国务院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城乡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饮用水的安全状况有明显的改善。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包括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然是十分严峻的。从卫生方面来讲,我们的饮用水监测能力还不是很强,各方面的保障还不是很到位,监督监测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去年卫生部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这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饮用水监督、监测能力的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有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邓海华:
关于医患关系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发布上经常被问到,卫生部对这项工作一直是高度重视的,陈竺部长曾经在多次讲医患关系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共同的目标是“病魔”,是要跟疾病做斗争,医患之间也必须是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这样才能够共同的战胜疾病,来保护我们每个个体的健康。全国医患关系总体的形势是好的,发生在局部地区个别伤医案件,这是一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不能把它简单的理解为医患矛盾。要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最根本的应该是通过深化医改来解决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的问题,既要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为群众看好病,又要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让群众少花钱。近年卫生部门还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和平安医院的建设,积极推进医疗责任险,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些措施都是要构建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良好的医疗秩序,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法制晚报记者:
今年1月1号开始开始实施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我想问一下这次艾滋病不再划为这个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的重点是什么?对于患者艾滋病和乙肝患者的个人信息被公开,卫生部下一步将会有什么样的措施,怎么来维护这些人的权益。谢谢。
邓海华: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是1991年颁布的,这些年来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进一步提高《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实际效率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监管的职责和各方面的法律责任,卫生部对于《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今天我们请来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防治室主任王晓春研究员,一会儿介绍《办法》的核心内容。我先回应一下关于隐私保护的问题。首先从大的方面来讲,《传染病防治法》对于所有的传染病,包括传染病的病人以及相关人员的隐私保护有明确的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对于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规定了很详细的法律责任,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执业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业医师法》也有相关保护患者隐私的要求和法律责任,这是从总体上看的。具体到某一种传染病相关的专项法规和规章,以及一些规范性的文件也都有具体的要求。专家一会儿也会讲到。新修订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就特别增加了关于隐私保护的内容,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泄露性病管理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如果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邓海华:
对于你提到的艾滋病和乙肝,大的方面我们可以说《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都有相关的要求,具体的在《艾滋病防治条例》里面有相关的规定,对于乙肝,卫生部、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也对保护病人的个人信息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卫生部要求各级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有关具体的要求,加强监督,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王晓春:
大家上午好。新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在2013年1月1号正式实施。这个管理办法不再包括艾滋病防治管理,因为艾滋病防治工作已经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新修订的《性病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其他五种性病,包括淋病、梅毒、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道疱疹。目前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比例特别大,性病的控制对于艾滋病的流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性病的存在会促进艾滋病的感染性和传染性,通俗一点说,如果是一个人是得了性病,如果他跟另一个感染了艾滋病的人有性接触的话,更容易去感染艾滋病,反过来也一样。所以,性病的管理一直是控制艾滋病非常有效的措施。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特别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责,比如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责,医疗机构的职责等等,有利于整个性病管理办法的落实和实施。
王晓春:
关于泄露信息的事情,有一些传染病,由于广大的群众不是很理解,或者是这种疾病跟某种行为有关系的时候,大家会对这种疾病和患病者产生一种歧视。对于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我们一直在强调保护患者和就诊者的隐私是非常重要的。这么多年来,不论对性病还是艾滋病,从诊断、治疗包括疫情报告,我们对于保护患者隐私一直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也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同时,保护隐私对个人和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个人,隐私保护好了,不会对就诊者和患者个人和家庭产生不必要的危害。对社会更重要了,如果隐私保护不好,把个人信息泄露出去,可能很多的人本来应该去检测和治疗就不去了,对于整个传染病的控制,也包括对性病的控制是不会有效果的。从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当中第36条可以看到,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怎么做好就诊者和患者的隐私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也强调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执业医师法》对于泄露信息的有关人员有严肃的处理规定。
邓海华: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也谢谢我们三位专家。
记者金美辰 赵安源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