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儿童模仿酿悲剧 众人呼吁影视剧分级
【口播】最近,儿童模仿电视作品终酿悲剧的事情接连发生,像4岁女孩模仿电视里的跳伞,撑开雨伞从6楼跳下;不到10岁的孩子模仿灰太狼“烤全羊”,将同伴绑起来烧成重伤等等。影视作品对孩子的影响不可忽视,对此,众多专家和家长都在呼吁尽快实行影视剧分级制度。
【标题】儿童模仿酿悲剧 众人呼吁影视剧分级
【口播】最近,儿童模仿电视作品终酿悲剧的事情接连发生,像4岁女孩模仿电视里的跳伞,撑开雨伞从6楼跳下;不到10岁的孩子模仿灰太狼“烤全羊”,将同伴绑起来烧成重伤等等。影视作品对孩子的影响不可忽视,对此,众多专家和家长都在呼吁尽快实行影视剧分级制度。
【正文】花花绿绿的电视节目对孩子极具吸引力,对许多忙碌的现代父母来说,电视似乎也变相成了另一种廉价保姆。有些孩子甚至能对哪个电视台哪个时段播放自己爱看的电视剧如数家珍。因此,影视剧对儿童的影响也日趋加大。
许多家长和老师表示儿童模仿影视作品的行为非常普遍。有的孩子还会在幼儿园里模仿超人变身,把其他小朋友视为“怪兽”,拳脚相加。除了暴力行为,一些孩子的“早熟”也来源于对电视节目的模仿。很多家长反映,看了某些动画片,自己两三岁的孩子就会喊“老公、老婆”。
为什么孩子会盲目模仿电视的内容致伤害事件频发?专家称,模仿是孩子的天性。现在大部分孩子都是通过电视、网络和书籍等途径学习知识,缺乏现实的体验。而另一方面,一些影视作品制作公司也没有很好地履行责任,影视审查部门监管也不够到位。就算是卡通片,里面也有儿童不宜的内容。
据了解,目前美国分级系统使用7个等级来界定适当受众。除此之外还有4种内容标识,给予电视节目详细的分类。从2000年开始,美国又要求所有13英寸以上电视机安装节目过滤芯片,即“童锁”,色情或成人节目,美国电视台把它放在有线台,家长设置密码,没有密码儿童就看不到。
而我国影视剧分级制一直处于真空状态。《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二十九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关单位或者媒体出版、播映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观看的图书、报刊、影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时,应当作出警示说明。尽管如此,这些法律法规都不属于影视剧分级制的内容,儿童受大众媒体的影响还是很深。虽然影视作品分级虽不能保证“药到病除”,但在中国的呼声却是越来越强烈。
【口播】如果有了影视剧的分级制度,家长可以根据分级提示,引导孩子收看影视节目。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家长们可以孩子的年龄特点,为孩子选择一些适合的电视节目。另外,多组织野营、春游活动,让孩子在自然环境中认识世界、学习知识要强过通过屏幕来认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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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