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因受贿、滥用职权一审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 10:42 来源:CCTV新闻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责任编辑:【杜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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