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开锤 多处创新让人瞩目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0日 22: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沈阳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开锤 多处创新让人瞩目?
【解说】3月10日上午9时,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一起经济纠纷案,成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的第一案,很多辽宁地区的司法界人士,也首次感受到了在最高法打官司的不同。
? ? 据了解,此次审理的是上诉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和辽宁泰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财产返回纠纷案。
? ? 本次“第一锤”案件是第二巡回法庭受理的第一起二审民事案件,本案发生时间跨度长达17年。存在刑事与民事交叉,行政与民事交叉,并且也涉及国企与民企之间纠纷。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案情十分复杂。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经过双发答辩、合议庭商讨、调和无效后,审判长依法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期】审判长 胡云腾: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7万881元由上诉人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解说】而此次第二巡回法庭“第一锤”也是众多辽宁省律师首次体验在最高法打官司。此次上庭的律师表示,虽然是巡回法庭,但是一样能够体现出最高法的特点。尤其是审判长在开庭前创新性的向当事人作了公正审判释明和诚信诉讼释明,避免人情干扰。
【同期】原审被告代理律师邱富民:
首先在我们第二巡回法庭第一案当中,第一次明确的提出了,对于外部关系因素来去影响本案的一个处理方法,他会把所有外面找关系,批条子会列入到我们的卷宗当中。
【同期】原审被告代理律师孙长江:
那我们地方法院,像我们区法院、市法院、省法院,是三审,但是我们一般都是两审终审,所以说有一个层级关系,在我们东北地区最高法院都是一个最高级别的巡回法庭。
【解说】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巡回法庭已经实行改革后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为案件的当庭宣判创造了条件,努力争取让当庭裁判成为判案新常态。而当天在短暂的休庭后,审判长即对案件进行判决。并对判决缘由进行了简单的阐述。?
禹瑞斋 沈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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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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