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乌龙指”索赔案宣判 6人获赔近30万元人民币
【解说】光大“乌龙指”发生2年之后,首批相关民事赔偿案宣判,6位投资者获得赔偿,金额总计近30万元。
“光大乌龙指”索赔案宣判 6人获赔近30万元人民币
【解说】光大“乌龙指”发生2年之后,首批相关民事赔偿案宣判,6位投资者获得赔偿,金额总计近30万元。
9月30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张某等8名投资者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6名投资者胜诉,获得2220元到200980元不等的民事赔偿,共计约29.61万元。而另外两名投资者由于交易时间为上午,被判定为在非内幕交易时间内的投资行为,法院对该两名投资者的上诉要求不予支持。
自2013年12月,上海二中院受理首起光大“乌龙指”索赔案起,相关案件已共计120余起, 9月30日共判决两起,皆胜诉。
光大“乌龙指”案件事发于2013年8月16日,当日上午11时05分,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了交易系统“乌龙”,出现数百亿的错误下单,当天下午,光大证券宣布停牌,并在未披露的情况下通过卖空股指期货、卖出ETF对冲风险,自称锁定亏损。同年11月,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当天下午采取的对冲措施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作出没收及罚款5.2亿元等处罚。
记者徐明睿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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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