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9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的一起民事诉讼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原告易亮,曾于2011年4月徒手接下坠楼同学而被岳麓区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本次易亮将自己所就读的学院——湖南省师范大学告上法庭,究竟是为何?
同期:见义勇为者 易亮
9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的一起民事诉讼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原告易亮,曾于2011年4月徒手接下坠楼同学而被岳麓区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本次易亮将自己所就读的学院——湖南省师范大学告上法庭,究竟是为何?
同期:见义勇为者 易亮
(我希望学校)赔偿我的伤残费,我爸妈照顾我的护理费,误工费等等这些费用。我自己吃的东西因为我在那里(需要)吃东西,还有交通费用,因为我家乡是湘潭的,到这里来检查,每一个月,现在是两个月或者三个月来这里检查一次。
2011年4月,易亮徒手勇救坠楼同学,然而最终被救学子依旧身亡。易亮也因为此次营救行动而身受重伤,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时至今日,易亮的身体依旧处于康复阶段,体内的钢板也还没有取出。据易亮介绍,他的家庭环境并不是很好,而在其见义勇为的事迹发生后,湖南省岳麓区政府曾为其授予“见义勇为”称号,并给予了4000元的现金补助,其后,就没有了任何形式的补偿和救助。尽管湖南省师范大学为其支付了8万余元的前期医疗费用,但后续的治疗费和其他费用依旧没有着落,而易亮的家境不足以支付这笔账单,所以他选择了将学院告上法庭。
见义勇为者 易亮
我家爸妈都在深圳工作,一个当保安,一个做清洁工,我还一个妹妹,工作就供我们学校用处了,基本没什么钱了,区政府5月就帮我颁发了一个见义勇为证书,奖励了4000块钱,(还有别的吗)没有了。我其实对自己来说不会后悔,对自己家人真的心里非常过意不去。
对于易亮的诉求,湖南省师范大学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当庭否决了法官提出的和解建议,相关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对此事不发表任何言论,等待法院的判决。
对于易亮状告学院的行为和其窘迫的生活现状,不少市民表达出支持的态度。
同期:长沙市民
你说的这个问题如果发生了的话,有什么见义勇为的事情,当然还是会有一部分人站出来,毕竟每个人骨子里心态不一样,以后很多人比如出现重大的事情,比如说有人拿刀持劫,就不会有人再站出来了,威胁到生命危险的时候,就不会有人再站出来去帮助那些受害者。
湖南省行政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更多的是一种社会问题,民众和政府应该为其提供一些援助。
同期:湖南省行政程序法学研究会 会长 黄捷
我们应该有一个制度性的东西,见义勇为他本身是一个社会道义鼓励的事情,政府应该鼓励的事情,应该给予一定的法律保障的事情,他的社区,他所在周边,可以给他提供一些道义上的帮助,他只能靠社会募捐,靠大家的同情心,来提供这样的救助。
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具体救助,律师表示,暂行的都是各省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一份关于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全国性法律出台。
同期:湖南省秦希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唐志
针对这种见义勇为的我们全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出台了一些保护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和条例,对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和抚恤,还是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在全国性的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湖南省在2009年的时候出台了《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如果是说这个见义勇为的人员没有工作单位或者说有工作单位但又不符合工伤保险情况的话,在这种情况下的话,由综治机构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从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支付医疗费和抚恤费。
谢鹏 黄一伦 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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