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1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外发布了《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市场人士认为,这将进一步规范债券回购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
【解说】据交易商协会介绍,中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实践,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年度成交量从1997年的309.87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12年的151.7万亿元。参与主体日益丰富,从市场成立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增加到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和部分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共2200余家。
【解说】1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外发布了《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市场人士认为,这将进一步规范债券回购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
【解说】据交易商协会介绍,中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实践,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年度成交量从1997年的309.87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12年的151.7万亿元。参与主体日益丰富,从市场成立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增加到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和部分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共2200余家。
【解说】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容量的扩大,发行主体、投资主体不断增加,债券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交易对手的风险,以及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日益显现。原有的作为债券回购市场初期颁布的两份基础性法律文本,由于发布较早,难以满足现阶段市场参与者投资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需要。且由于法律环境变化,原有主协议内容已经不完全契合现行法律法规。
【解说】新发布的《主协议》,在其文本的框架结构、核心制度安排、风险事件处理和签署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同期】(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陶修明)这个主协议应该说为市场交易,提升它的流动性,满足投资者相互之间风险的管理,提供了很多机制。以更灵敏,更符合交易特性的,这样一个制度,来满足客户在不断增长的交易量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的风险的管理的问题。应该说是最主要解决了这个问题。
【同期】(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 唐凌云)对银行来说,货币市场本来就是一个融资和筹资的一个主渠道,统一一个新的协议文本,对于提高交易的效率,对于一些风险的管理,都会有更加重要的现实需求,和重要性。
【同期】(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 陈世涌)我们期盼着有一个更好的债券的流动性,债券买卖、交投的进一步活跃,我相信对于各家银行,或者各家主承销商来说,做债券的发行,外部的市场环境会更好。所以我想我们肯定更积极地发债。
【解说】目前,中国债券回购市场已经成为市场参与者进行短期融资、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场所,成为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实现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平台。银行间回购利率也已成为反映货币市场资金价格的市场化利率基准,为货币政策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解说】为保障《回购主协议》公布后市场的平稳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设置1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后,原有两份主协议停止使用,所有新的债券回购交易统一适用《回购主协议》,未签署《回购主协议》的市场参与者不得继续从事债券回购交易。
记者 罗海兵 康登淋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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