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公布BRT公交车纵火案主要证据
【解说】厦门市政府新闻办10日对外发布消息称,厦门“6.7”公交车放火案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实施放火犯罪的主要证据已得到警方确认。
厦门警方公布BRT公交车纵火案主要证据
【解说】厦门市政府新闻办10日对外发布消息称,厦门“6.7”公交车放火案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实施放火犯罪的主要证据已得到警方确认。
【解说】该消息称,在公安部、福建省省公安厅专家组牵头参与下,综合人证、物证、技术鉴定等各方面调查结果,确认犯罪嫌疑人陈水总于6月7日在闽DY7396公交车上实施了放火案。
【解说】据介绍,首先,现有证据表明,陈水总携带汽油上了闽DY7396公交车。经市公安局集中全市刑事技术力量,对现场开展细致勘查,确认现场助燃剂为汽油,并在起火点提取到折叠式手拉车残留金属架、编织袋残片等相关物品。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经走访调查和侦查工作确认,6月5日16时许,陈水总在厦门某售油点购买了汽油; 6月7日16时左右,陈水总拉着一个载有编织袋的手拉车离家,之后上了闽DY7396公交车。侦查员在搜查陈水总住家时,提取到残留汽油的铁桶。
【解说】其次,有多名同车幸存者指认,陈水总在闽DY7396公交车行驶BRT快1B线进岛方向至金山站与蔡塘站之间时纵火,致使整部车引起猛烈燃烧。
【解说】第三,经笔迹鉴定,陈水总6月7日致妻、女的两封绝笔书系陈水总本人所写。第四,经DNA技术鉴定比对,证实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在“6.7”公交车放火案中被当场烧死。
记者李思源 福建厦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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