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爆炸案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冀中星表悔意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7日 13: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9月17日上午,“首都机场7•20爆炸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不是故意引爆的,属于过失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根据检方指控,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 18时许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在遇到民警现场执法时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面部、双臂及胸前背部多处灼伤,被鉴定为轻微伤。爆炸还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后冀中星被公安机关当场控制。
责任编辑:【刘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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