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9日 1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29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
龚爱爱因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其所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引发舆论哗然,质疑不断。
责任编辑:【田博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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