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 广西多家旅行社报价大幅上涨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2日 14: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明文规定,旅行社不得强制游客购物,不得开展自费项目。这一新规的制定将对“零负团费”、“进店购物”等饱受诟病的行业乱象进行整顿规范,更好地增加出游费用透明度、更好地保护游客利益。受此影响,全国多地旅行社开始上涨报价。连日来,记者走访广西多家旅行社了解到,其出游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涨,涨幅最高达数千元人民币。
【同期】(南宁市海外旅行社 副总经理 孟群)价格都在原来的幅度上提高了10%到15% 特别是出境这一块 最显著的是(去)欧洲的(线路)
责任编辑:【田博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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