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山西太原经济适用房被指存在违规出租现象。4月2日,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相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核实和调查。
【解说】3月31日,记者以租房客身份,与房屋中介工作人员来到位于迎泽西大街的经适房西华苑三期,部分楼前堆满水泥、沙子,住户正在装修。
【导语】近日,山西太原经济适用房被指存在违规出租现象。4月2日,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相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核实和调查。
【解说】3月31日,记者以租房客身份,与房屋中介工作人员来到位于迎泽西大街的经适房西华苑三期,部分楼前堆满水泥、沙子,住户正在装修。
【同期】西华苑保安:前几天曝了光了,这是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就不让往外租。(这有没有贴广告的地方?)不让贴,现在就不敢贴,曝了光了还敢贴广告?你上网查查。上他们群里头,三期的(QQ)群里头。
【解说】记者发现,在每个单元入口处都贴有物业的最新公告,“凡是西华苑三期业主,无论经济适用房、公产房、回迁房一律禁止出租、外借及转让。违者后果自负。”公告落款时间为3月27日。
【解说】随后,记者跟随中介工作人员来到一家两室一厅的出租房,除交房时的基本装修,住户只在厨房贴了瓷砖,墙上电线裸露,对方称,如果对这户不满意,手里还有其他西华苑房源。
【同期】房产中介:(有没有经适房那种?)有呢,我没细问,因为我们租的不问这个。没事,我告你,因为这个是房东自愿出租的,其实他比你们害怕。像我们到时候就可以说好,你是他妹他姐、亲戚,他(检查人员)就没说的。
【解说】经适房是国家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开发的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宅,其售价远远低于当地商品房水平,为确保分配公平,国家对经适房的购买人群、建设标准等都有明确规定。
【解说】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房地产经纪机构也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解说】根据山西省对保障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所购买的(租赁)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转租)、出借的,由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民政、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作出责令退出决定,由政府强制回购(收回)。
【解说】对于经适房的监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9年之前,太原市保障房项目由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但2009年时太原对房管局机构人员进行改革,原来的太原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划归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
【同期】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建设处工作人员刘杰:西华苑三期四期是由房管局,职能在他们部门,包括项目的实施管理组织,项目申请,包括最后的竣工验收,销售,全部是由房管局负责的,所以包括其中购房人的资格审核,物业管理也是他们的,所以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肯定是要房管局来调查。
【解说】刘杰称,因力量有限,目前对经适房后期监管主要靠民众或媒体举报,针对之前媒体曝光的经适房被出租情况,现在住建部门正在与房管局进行联合调查。
【同期】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建设处工作人员刘杰:我们建委说到执法,我们没有处罚权,我这个处就两个人,即使这个处下面有个中心,他们也有工作,不可能把这个事情拿来做了,我们机制上,政策就没有设置这样的机制去做。而且(文件)上面明确是由建委、房管、民政、监察、公安好多部门配合,不是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处理不了这个事情。我们会和房管局来沟通,结果他们还没反馈回来。
记者 屈丽霞 山西太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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