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刘汉刘维等上诉案将于7月14日公开审理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16: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10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公告,该院将于2014年7月14日,分别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汉、刘维等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上诉案。
【解说】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定于2014年7月14日上午8时30分,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汉、唐先兵、孙华军、缪军、李波、仇德峰、肖永红、车大勇、刘小平和原审被告人刘岗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经营、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窝藏、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及上诉单位(原审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上诉一案。
责任编辑:【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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