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集中宣判三起偷越国边境案 “蛇头”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9日 1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解说】9月29日,广西举行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大会,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防城港市下辖的东兴市人民法院分别对3起案件的18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其中,黄文佳、邹传波、韦俊迪、陈海明、邹声鸿等广西当地“蛇头”,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从重判处,获3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2月24日,广西上思籍被告人黄文佳、邹传波、韦俊迪在得知被告人比拉力·依米提想偷渡过越南后,以每人2000元人民币的费用帮助其偷渡。同月26日凌晨,黄文佳三人帮助比拉力·依米提经东兴市北郊十二队长发码头,乘船从界河北仑河偷渡至越南芒街市,在越南芒街的“三公里”码头上岸后被越南警方查获。
责任编辑:【钟元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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