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干部不能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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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干部不能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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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情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表示,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整天喊法治、讲法治,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搞专制。
【同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
十八大之后,法治思维成了一个热词,现在“法治思维”用在各个方面,比如,运用法治思维履行政府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反对腐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雾霾等各方面。为什么它成为一个热词?就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到了新的阶段,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再运用行政思维、权力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按照命令方式来管理经济社会已经行不通了,必须运用法治思维。那么什么是法治思维呢?当然这个概念还没有各方面都完全接受的准确概念,我想它的核心要义就是我们的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绳,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那么领导干部怎么提高法治思维水平?我觉得有五个要点是很重要的:
一是领导干部要学法、尊法,不学法、不尊重法律就没有法治思维,领导干部不信法,你怎么叫老百姓信法?信法不信法一看就知道了,是真信还是假信。法律条文就是一张纸,放到火上就烧了,放到水里就化了。法为什么能够有尊严、有权威,甚至有最高的尊严和权威,就是我们全体的国家机关、全体的领导干部、全体的人民群众都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律的权威,这样法律才有权威,才有尊严。
二是要坚持职权法定。各级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做这件事?职权是法定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是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你这个权是用在为老百姓服务的,不是耍威风、耍特权,不是为了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四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整天喊法治、讲法治,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搞专制,那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是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权力是双刃剑,你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掌握了权力,别人监督你就不高兴,违法了也不承担法律责任,那是不行的。
记者旦增桑周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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