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南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邓健伟于2010年11月2-3日累计卖出公司股票236,746股,均价59.187 元/股,最高价59.478元/股;2010年11月3日,由于操作失误,邓健伟又以均价59.30元/股买入公司股票40,000股。
因此,邓健伟这一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规定。
对此,南风股份董事会以其最高卖出价计算,将邓健伟本次买入公司股票较其卖出最高价盈利约7120元收归公司所有。此外,邓健伟承诺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南风股份同时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教育监督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谢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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