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曾经爆出“基金黑幕”的丑闻,当时的证券投资基金普遍存在“坐庄”的行为,以资金优势操纵股票价格。正因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包括当时的证券公司)人为大幅度炒高股票价格,使股市出现巨大的泡沫,造成系统性风险,导致2001年之后股价在宏观经济景气非常好的情况下连续4年下跌。
当前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为,也出现了类似2001年“基金黑幕”所揭示的种种不良行为,系统风险正在累积,监管部门应该采取审慎措施逐步消除这些风险。
基金流动性风险正在积聚
最主要的表现是基金集中投资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根据2010年第三季度的数据,截至9月30日,109只创业板股票中,有32只股票基金持有的流通股数比例超过了20%,有14只股票基金持有的比例超过30%。在488只中小板股票中,基金持股占20%以上的有83只,有29只股票基金持有的比例超过30%,有11只股票基金持有的比例超过40%。股票型基金持有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的市值已经超过基金总市值的30%,部分基金投资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比例超过50%。
众多基金集中投资这些股票导致股价严重偏离了正常的范围,我们可以看到,中小板平均市盈率(市盈率=股票价格/每股盈利)一直在60倍左右,创业板市盈率平均高达80倍左右,而主板的市盈率却只有20倍。当整个市场的定价都严重高估时,系统性风险必然会降临。
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股本都较小,基金集中持股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一旦市场预期逆转,众多基金都争相抛售时,股票会难以成交,系统性风险一触即发。2010年10月份,大盘股曾经出现短暂的井喷行情。就在大盘股连续出现上涨时,很多基金净值出现大幅度下跌,因为这些基金主要持有中小板与创业板的股票,当投资者出现集中赎回时,基金经理抛出持有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股价就大幅度下跌,流动性风险已经充分暴露。
从长远来看,基金集中持有这些小市值的股票,也扭曲了市场的定价体系,妨碍了股票市场的配置资源功能。以2010年11月22日的收盘价计算,主板市场的长江电力总市值约为1200亿元,与中小板市场的洋河股份总市值相当。简单地说,就是用买一个二线酒厂的钱可以买下三峡工程的发电资产。从账面资产看,长江电力的资产总额是洋河股份的16倍,股东权益是洋河股份的10倍,营业收入是洋河股份的3倍,净利润是洋河股份4.7倍,但是市场却给它们相同的出价。导致这个结果的主要原因正是基金的行为,基金持有的股票占洋河股份的比例高达40%多,而长江电力的股东中,基金占比不到5%。
于是,股票市场形成了明显的两极分化结构:中小板与创业板市场的股价很高,而大型骨干公司(如电力、石油石化、银行、钢铁等)的股价都十分廉价。如此扭曲的价格,显然不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
基金如此集中投资涉嫌违规
基金为什么要选择这些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而舍弃蓝筹股呢?主要原因是大盘蓝筹股盘子大,股价难以控制,而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好控制 (说得直白些是股价好操纵)。简言之,基金的行为又回到了2001年前的“坐庄”模式,有违规之嫌疑。
仔细分析基金的行为就可以看出,基金集中持股有很强的规律性,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所有基金往往集中持有同一批股票,其实质就是利用资金优势操纵股价。基金法对基金持有单个公司的股票有严格的比例限制 (最多不能超过该公司股票的10%,也不能超过基金总规模的10%),但并没有规定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持仓限制,这是制度上的漏洞。
另外,基金投资中小板和创业板还涉嫌内幕交易。大型公司的管理比较严格,基金要得到准确的内幕消息比较困难,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以民营企业为主,公司治理比较差,基金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很容易达成合谋操纵股价的协议。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是,当一只股票出现大涨之后,总是有利好消息出现:要么是有新的项目上马或接到重大合同,要么有新的技术突破,或者是有高比例的分红,或是有重大资产重组。
建议修改基金法
对于以上种种现象,笔者建议修改基金法,对同一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投资同一家公司的股票设置最高比例限制,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基金的行为,弱化其操纵股价的行为。
可以通过电话提醒的方式,让持有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比例较高的基金减持这些股票,并对基金持有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的比例设置必要的上限。以防止出现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加快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的上市速度,让更多的优秀公司发行股票。(尹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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