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资金掌握股民信息
早晨7时许,下夜班的市民甘泉刚进梦乡没多久,就被手机吵醒了。对方字正腔圆地问:“您好,请问是甘泉小姐吗?我们是中央电视台证券资讯频道。您可以和我们合作,由我们替您炒股,保证您的收益。”对方介绍自己姓石,是个“央视控股私募公司”的业务员,说可以签合同,保证让甘泉“稳赚不赔”,甘泉一听“稳赚不赔”就不信,但接着对方的话让她一激灵,“非常适合您这种投资超过50万元的重要客户,2009年我们的年收益率达到200%,从现在到4月,我们保证收益率达到50%。”
甘泉忙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股市的投资是50万元?”
“我们是央视的平台,有券商高层联合俱乐部和全国通用的投资人信息平台,您的电话和姓名都在平台上。”业务员说。
信息泄露或因软件漏洞
针对甘泉的担忧,记者开始“追究”信息外泄的渠道。
对于业务员的说法,券商给予了否定。“没有券商高层联合俱乐部,也没有所谓的全国通用股民信息平台,所有的信息在中登公司,而这些数据都是保密的。”一名券商高层说。
这位券商高层怀疑,这仍旧是一些诈骗犯惯用的伎俩,先给自己盖上一个大名头,再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股民资料,然后再利用签署合同、承诺获利等方式诱人上钩,最终卷了钱一走了之。
而在网络上,可以轻易地搜索到兜售股民资料的卖家,每个股民的电话、住址、姓名,只卖1分到0.3元钱。
虽然此前监管部门表示不存在大量股民资料被人非法窃取的情况,但业内人士透露,经过更新后,现在券商的软件系统仍有漏洞,由于没有强行留存操作记录,不良从业人员只要复制粘贴,就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将股民资料拷贝出来。
“软件只有对客户资金流向、开户、销户等操作有记录。而对于谁查看了客户资料、谁拷贝了客户资料,却没有记录。”业内人士说。
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谁,只要发现一台电脑上开着软件,就能直接从这台机器上查阅、拷贝客户的姓名,而留不下任何痕迹。
“现在用的软件已经更新过了,增加了密码设定,但仍没有强制留取工作日志,”业内人士称,“如果真有人留心钻这个空子,意味着不仅抓不到是谁拷贝的资料,连这个是从哪台机子上拷贝走的,都无据可查。”
偶尔“骚扰”也需法规惩治
对于有人销售他人信息牟利的行为,法律专家邱宝昌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第七条内容为,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地方性法规中有规定,经营者泄露个人信息要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邱宝昌说,对于一些偶尔打来的电话和短信骚扰,相关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关法规,对此予以惩戒。 (记者 耿诺)
参与互动(0) | 【编辑:郭嘉】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