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当被告的合理性
根据“9·21”广东信宜溃坝事件调查小组的认定结果,紫金矿业旗下公司信宜紫金对该事件发生负主要责任,但紫金矿业并不认可村民对信宜紫金母公司的索赔要求。紫金矿业称,虽然该公司是信宜紫金的股东,但这不能成为该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
“为什么我们也成了被告?溃坝造成的损失以及责任我们肯定是要承担的,但我们希望能有个公平的处理方案。”紫金矿业董秘郑于强表示,他们的异议主要有两点:其一是紫金矿业是否应该成为被诉方;其二是事故责任应当如何分割。
在一系列公告中,紫金矿业不断地强调这两点。“根据《公司法》,作为信宜紫金的股东,紫金矿业在这起事件中不应成为起诉对象。”郑于强认为,受灾村民起诉的信宜紫金和宝源矿业等成为事故责任单位是理所当然的,但信宜紫金的母公司成为起诉对象并不合理。
昨天的最新消息显示,石花地电站水库也被追加为被告。“现在就是我们集团层面在为整个事情善后,信宜紫金早就没有能力处理任何事情了。”前述内部人士认为,作为信宜紫金的股东,紫金矿业只应承担出资份额的有限责任。
卖矿偿债难推进
据介绍,信宜紫金发生尾矿坝溃坝事故时尚在试产期间,并无任何收益,因此事故发生后,紫金矿业曾宣布“卖矿偿债”。紫金矿业当时称,信宜紫金缺乏现金和可直接变现的资产,并且有2亿多元的债务,因此紫金矿业决定整体出售银岩锡矿资产(含采矿权)。
“两亿元的股本加上欠下的两亿多元的债务,紫金矿业在信宜紫金的投入已接近5亿元。我们的态度很明朗,信宜紫金的所有资产优先用于灾民理赔。”郑于强表示,信宜资金所拥有的锡矿储量约有10万吨,属于优质矿山。
“公司原本希望能有个资质优良的公司来接手。”不过,出售计划并不顺利,原因是法院早已宣布对信宜紫金采取资产保全措施。对于包括银岩锡矿在内的所有资产,紫金矿业不再有处置权。
最终结果如何有待法院判决。目前唯一可知的是,紫金矿业的“赎罪之路”远未到结束的时候。
记者 周治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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