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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登新: 炒股利得何时纳入个税

2011年03月10日 14:3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年来,随着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居民个人的收入来源已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其主要特点是工薪收入所占比重不断下降,而非工薪所入所占比重则不断提高,尤其是资本利得(如炒股收入和炒房收入)在个人收入中所占比重上升得最快。董登新今日发表博文指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不能两眼只盯住工薪所得部分,更要将个税视角聚焦到资本利得上。

  中国是否应该单列开征炒股利得税?董登新表示,目前,炒股利得尚未纳入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缴范围,不过,迟早要纳入,这只是一个时间和时机问题。其实,开征炒股利得税,大家最担心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否影响股市快速扩容,制约股市发展;其二,是否加重中小投资者税负,打击投资者信心。事实上,中国股市经过近20年的扩张,总市值逼近30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70%,中国股市规模已排位世界第二。由于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形同虚设,再加上房市被严格管制,以及存款负利率,因此,股市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从这一意义上讲,资金充盈的中国,根本不必担心股市资金问题,同样,股市扩容也不会因为开征炒股利得税而受损。此外,人们对炒股利得税因缺乏了解而产生严重误会。其中,最典型的误会是:炒股利得税只对盈利部分征税,而不管亏损部分。事实上,炒股利得税是将全年每笔卖出的所赚与所赔相抵消后,再扣除全年买卖总税费(包括印花税和佣金),再扣除法定的往年积累的炒股亏损,甚至还可以设定一个“免征额”,最后乘以相应税率计算出当年应缴税额。如此一来,实际上,大部分中小投资者根本不必缴税,或者只是象征性地缴付很少的税额。相反,大资金和炒股暴利者则会多多缴付炒股利得税。因此,开征炒股利得税,对中小投资者影响并不大。

  董登新认为,中国开征炒股利得税的时机基本成熟,为了便于股民了解和接受,该税开征初期可以先采用20%的固定税率合并征缴个人所得税,等到个人所得税改制时机成熟时,再单列开征资本利得税。不过,在此之前,董登新建议税务部门首先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研究资本利得税,并提前做好证券交易记录系统的税收稽核与征管准备工作。

  作者介绍: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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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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