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限期完成规划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推进《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实施,2009年及以前年度下达中央投资的项目要在2011年建成;2010年下达中央投资的项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要在2013年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要在2012年建成。逾期不能建成试运行的,环境保护部将挂牌督办,各级环保部门将停止该区域内产生危险废物、且自身不具备处置能力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工作。(王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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