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由云南省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绿大地股价也因之暴跌。鉴于绿大地公司涉嫌存在欺诈发行与虚假陈述行为,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凡是权益受到损害的绿大地投资者均可考虑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如果真的有大规模的诉讼发生,并把上市公司赔得惨不忍睹,这恐怕才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幸事!中国股民喜欢“小公司”,更喜欢小公司带来的股价上涨的收益,但是现实是撕开黄金包装的外衣,里面恐怕装的还有不少是垃圾。
最近沪深交易所的“十二五”规划方针出炉,按照预期,未来3年,几乎每天都将有一到两家新股上市。让人担心的是收益,按照几乎每个交易日一家新股上市的频率,很难想象发审委以及证监会能不出一点纰漏地严格审批,会计和审计事务所能恪守职业操守,投资保荐机构能严格履行保荐责任义务。在利益的驱动下,一切都有可能。
那些年收入仅仅过亿,便上市融资,获得超过几十亿市值的估值,这一切都建立在对企业未来成长性的美好愿望基础上。但事实上,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生存周期是较短的,况且高估值和高成长预期,还都是建立在其财务数据真实基础上。
香港有位资深投资人曾告诉笔者,他不会考虑投资上市3年之内的公司,因为他不相信这里面的数字。值得一提的是,绿大地在2009年三季报中预计当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0%-50%,后又转为预降,最终在四次变脸之后爆出巨亏1.51亿元。其中因干旱等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就高达1.55亿元。此后,曾有参与公司调研的人士指出,2009年业绩的大幅变脸其实是为掩盖虚增利润与资产的一个幌子,大量的计提损失就是为了补上市时产生的窟窿。
但愿上市公司的高管们身体里流着道德的血液,但笔者不相信类似绿大地的事件,是个别的案例,未来某个时刻,中小板及创业板爆发信任危机的可能性几乎是确定的。大浪淘沙,届时经历了几年的上市后业绩考验,也许倒是寻找真正有竞争力公司的良好时机。
在美国资本市场,为何违规的成本如此之高?因为不仅法律严苛,而且会有大量“好事”的律师,帮助股民诉讼,并寄望通过和解或者胜诉后获得高昂的顾问费用。亚当·斯密说得好,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反而从获得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希望,股民能自私一点,对上市公司更苛刻一点。 贾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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