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在A股市场闹的沸沸扬扬的绿大地一案终于有了结果,3月17日晚,绿大地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于同日由云南省公安机关逮捕。证监会表示绿大地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这个时间距离证监会2010年3月始对绿大地的立案稽查正好是一年。绿大地被调查的直接诱因恐怕是公司2009年业绩预告的频繁变脸,公司的预测盈利从最初盈利1.04亿元变为最终的亏损1.5亿元。对于这样的结果,影响最直接的就是二级市场的上的广大投资者。复牌后绿大地股价跌停,该公司的股价已经从去年底的40元左右跌到目前的20元左右,股价跌去50%多,投资者损失巨大。有了这么大的教训,我们不应该反思些什么吗?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在3月27日撰写了博文《绿大地给我们的警示》,文中分析了事件需要我们反思的情况。
文章指出,A股市场上最著名的三起欺诈案件“银广夏”、“康达尔”和“蓝田股份”的主角都是农业类上市公司,巧合的是,绿大地同样是农业类上市公司。那么为什么农业类上市公司频频造假?文章认为,农业类公司进入股市有两个障碍。第一个障碍就是农业类公司无法像工业企业一样实现公司规模的高速扩张。但股市投资者希望公司能够高速扩张,这是资本的天性,如果一个公司无法实现扩张,这个公司就不受市场欢迎,股价的估值必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文章进一步指出,农业类公司进入股市的第二个障碍是农业类上市公司的销售收入的绝对量、增长速度等都是非常有限的。单位重量的农产品的市场价值有限,一公顷土地或水面只能生产有限的农产品,而单位农产品的价格又很有限,一块芯片或一台机器的价值可以是几千或几万甚至更多,但一公斤农产品可能只有几块钱。
文章认为,以上两个天然的缺陷决定了从事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公司无法满足资本市场的要求(业绩快速扩张),造假成为它们迎合投资者需要的唯一选择。正因为农业类公司的特点,是农业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的上市公司要么造假账迎合市场的需要,要么逐渐退出资本市场,最早退市的“粤金曼”就是从事鳗鱼养殖的公司,除了曾加造假的银广夏、蓝田股份外,已经退出或即将退出市场(有些是进行了资产重组)的还有草原兴发、金果实业、赣南果业、洞庭水殖、武昌鱼、如意集团、中农资源、中水渔业等等,去年在市场里绯闻缠身的“九发股份”也是一家地地道道的农业类上市公司。由此文章认为,农业类上市公司的风险无疑是很大的。
文章同时认为,象绿大地这种市场欺诈行为的出现,市场中介机构误导或不作为的因素。文章指出,从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看,让会计师、律师、投资银行家参与股票发行的目的是希望这些专业人士能够通过其专业知识甄别公司的好坏,将真正优秀的公司输送到市场中来,一家公司的上市需要准备数月乃至数年,中介机构的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将公司的家底搞清楚,但事实情况却是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串通起来蒙骗监管者及投资者。问题出在犯罪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与上市公司串通可以获得很多好处(不仅有中介费用的提成,而且可以获得巨额贿赂),有些中介机构的人员在公司上市后干脆进入公司做高管。
文章最后认为,解决中介机构的诚信问题,除了需要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之外,还要在监管体制上做重大改革。我国现行的上市公司监管主要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市公司发展迅速,而监管部门的人员的数量受到很多限制,这样的监管体制效率会越辣越低。应该创造条件使投资者成为监督上市公司的主要力量,要让中小投资者有足够的手段和渠道去维护自己的权利,现在散户投资者维权的成本太高,要吸收国外资本市场的监管经验,让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不敢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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