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针对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越来越热衷高送转的情况,在提高企业信息披露透明性的同时,深交所将重点关注部分不太合理的高送转现象,后续将出台监管措施。
深交所中小板部总监王红介绍称,交易所十分重视“高送转”信息披露的透明性。一方面深交所要求有高送转动议的公司第一时间预披露,减少朦胧期的炒作;另外,对于高送转的上市公司,要求公司第一时间报送内幕知情人。
王红称,深交所已经关注到一些上市公司出现了不太合理的“高送转”现象。比如个别上市公司上一年度出现亏损,却照样进行“高送转”。对于这些公司,交易所希望媒体和投资者发挥社会监督职能。深交所后续也会出台监管措施。另外,部分新上市企业高比例现金分红的现象也进入深交所关注范围。
根据深交所日前发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公司2010年报实证分析报告》显示,2010年度,中小板、创业板推出高比例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司家数和比例均创出新高。创业板69家公司每10股送转10股以上,占比近35%;中小板每10股送转10股的87家,占比近15%。
深交所认为,一方面,中小板、创业板新上市公司比较多,新公司的显著特点是注册资本少,股价高,而资本公积高。为尽快扩大公司资本规模,公司有强烈扩张股本的愿望,以满足业务门槛的需要,提高参与并购、对外投资、招投标等竞争力。但另一方面,过于快速和过大规模的股本扩张,一旦缺乏业绩持续高成长的支撑,“成长的代价”将逐渐体现。同时“高送转”也会成为年报披露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重要因素。(记者王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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