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是“社会公器”,是社会公正的代言人,是大众利益的呐喊者。当然,也是社会丑陋、社会黑暗的揭露者。
具体到股市,人们对媒体是爱恨兼有。这有点像“公共汽车定律”:已经上车的人,不希望后来者再挤车,没上车的人总是拼命往车里挤。已经买了股票的人,希望媒体说好话,唱利好,手中的股票再升值;没买股票的人,心态正好相反。
在市场利益多元化的条件下,在某些唯利是图动机的干扰下,或是确实由于报道对象复杂化等因素影响下,媒体在评判股市时,发声出现“失真”或严重错误,并不鲜见。概括起来,主要有几种情况;
一是,确实有较高的专业性要求,而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造成误解、误判,最后出现“误稿”;
二是,由于调研深度和广度不够,没有准确科学地阐述事实,造成小题大做或是无中生有;
三是,由于利益驱使,为某些利益集团所用而成为“打手”,如被竞争对手利用,丧失了客观公正准则,或是被失势的内部管理人员“爆料”而成为满足私欲的工具,等。这是一种最坏的舆论失真。
事实上,媒体的话,许多来自券商分析师的研究报告。在很大程度上,研究报告是中小投资者的重要决策参考,因研究报告而导致决策失误,致使中小投资者抱怨分析师的案例屡见不鲜。在股市风波中,对分析师的指责不绝于耳,甚至常有亏损的投资人要将分析师告上法庭。
首先要明白的是,券商分析师一般不对大众发表研究报告,因而,多数中小投资者是通过新闻媒体间接获得相关信息的;在多数情况下,媒体只会摘用部分内容,因而,多数读者得到的不会是完整报告,而是经过筛选的。一些前提条件、界定条件或多种可能性,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丧失是常有的事。
其次,研究报告一般有免责条款。几乎每份报告都会有“本报告不作为投资依据,如依此进行投资,本分析师完全不负责任”之类的告诫,这有点像媒体在进行股市报道时,不断出现投资风险自担的警示一样。
客观地说,投资分析师在中国是一个新兴职业,其成熟度与中国股市、中国股民一样,不过是“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过高的要求、过于理想化的想像,是不现实的。当然,我们憎恨那些有黑嘴、黑庄之嫌的违法乱纪者,但这些害群之马毕竟是极少数。多数分析师是业务水准上的差距,而不是道德缺失或法律“踩线”。
不过,这些都不能成为分析师工作可以“粗制滥造”的理由。中国的股市,历来是重操作、轻调研,对研发工作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极大。由此,券商应加大研发力度、加大研发投入。
还是那句话,股市兴衰,主动权在股民手中。外人的话,不论专家还是媒体,有用的听,没用的扔,只有自己通过缜密调研得到的结论,才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