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曼光电(300162)与中超的合作最近惹来媒体热议,LED全彩显示屏上市公司雷曼光电本想趁国内球市低迷之际打入中超足球场全彩显示屏市场,却不曾想受到多方“阻击”而横生变数。
目前看来,一方面是雷曼光电发布了正式合作公告,此后并没有新的说法,投资者也给予厚望;另一方面,尽管中超公司此前的口径不同,但7月12日中超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了与雷曼光电的合作协议,也就意味着双方的合作已成定局,只是在股东大会上传出合同条款或发生重大变更的消息,合作详情或存变数。
牵手中超起争议
2011年6月17日,雷曼光电公告称,公司与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长达6年的合作协议(自2011年6月16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
雷曼光电主要负责提供2011-2016赛季内中超联赛除深圳红钻和长春亚泰俱乐部之外的14个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主场比赛场所使用的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总长度为3360米。中超公司则将包括2011-2016赛季赛场二圈固定广告板在内的广告资源给予雷曼光电。
在雷曼光电的公告公布之后,双方的合作内容遭到了业内的质疑,“中超广告资源涉嫌‘贱卖’”的声音在媒体上不绝于耳。
“由于国外有已上市的标杆企业做参照,我们对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很高,公司出口产品的售价相对国内一些厂商而言是高出不少的,毕竟品质也是同样有保证的。”雷曼光电董事长李漫铁表示,公司LED全彩显示屏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并已为国外多项重大赛事提供LED全彩显示屏,产品质量受到国外使用者的好评。“让中超公司一下子拿出数千万元更换广告板是不现实的,但同时他们也想选一家优质的显示屏供应商,所以我们想到了资源互换。”李漫铁坦言,雷曼光电与中超公司合作是基于看好中国足球的未来,但是短期来看,二圈广告板前景如何仍是未知数。他介绍,“中超去年全年包括赞助费的全部广告收入只有8000万元,一圈广告板资源都难以被充分利用。”
中超承压上演“罗生门”
按照雷曼光电的公告,“2011-2016赛季,中超公司开发赛场二圈固定广告板资源给予雷曼光电,雷曼光电可发布包括自身广告及雷曼合作伙伴广告,也可委托广告公司进行经营,经营收入归雷曼光电所有”,“2011-2016年期间,中超公司提供的二圈广告板广告资源市场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年”。
在足球界和媒体的持续关注下,中超公司就此事的公开表述与雷曼光电产生了分歧。6月27日,中超公司在中国足协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与雷曼合作过程相关事宜的通报》,表示“雷曼光电将与中超公司共同经营二圈广告板的商务开发,具体合作利益分配双方另有约定”。6月29日,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在媒体公开表示,“在二圈18块广告板里,除了小部分是雷曼光电用作自身企业形象展示,其余大部分由两家共同开发。”7月5日,据有关媒体报道,中超公司就与雷曼光电合作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因部分董事反对,相关事项未获通过。
7月7日,雷曼光电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尚未收到任何修改合同内容的消息”。但中超公司却在不到一周内就传出不同的声音,7月13日,国内多家媒体报道称,中超公司股东大会7月12日通过了与雷曼光电的合作协议,但将收回二圈广告板经营权,改为给予雷曼光电一圈广告板的6分钟广告时段资源。
合作内容或存变数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如果是没有确定的协议,我们怎么可能发布正式公告呢。”李漫铁表示,双方的合作是建立在阳光交易基础之上的,按照监管层规定,雷曼光电的公告内容都是经过交易所审核,相关文件也是经过备案的。
李漫铁介绍,公司希望通过中超项目打开国内重大赛事LED全彩显示屏市场,在仔细考察过国外二圈广告市场之后,雷曼光电才决定与中超公司进行合作。他表示,双方资源互换是合作的前提,在具体条款上是反复讨论过的,不存在雷曼“占便宜”的问题。他认为,雷曼光电在提供价值不菲的高品质LED全彩显示屏的同时,还需要承担可能出现的显示屏运营风险,而公司得到的则主要是价值不确定性极强的二圈广告板资源。
对于合作条款可能存在变更的问题,李漫铁表示中超公司目前并未就媒体的有关报道与雷曼光电正式沟通,故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还有待证实。 (记者 马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