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简称湖南证监局)于2011年5月16日至5月27日对华菱钢铁(000932)及其主要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关于对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记者查阅上述文件看到,湖南证监局指出了华菱钢铁多处不符合规定,譬如公司治理方面,“五分开”不彻底,资产、机构、人员未完全独立;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子公司未严格执行华菱钢铁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方面,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数与实际披露数差异异常;财务核算与会计处理方面,华菱涟钢标准成本核算不准确等。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不符合规定之处很大部分与导致公司2010年巨亏的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简称华菱涟钢)有关。例如:2010年年报披露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华菱涟钢预计向涟钢集团采购动力介质151825万元(煤气发电、氧气)、实际采购131553万元等诸多交易未单项披露等。(记者 舒元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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