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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须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2011年07月28日 10: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山东证监局日前向辖区公司下发通报,鼓励上市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主动披露信息。

  山东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长对社会责任问题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核心竞争力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要求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落实;要求企业建立责任危机处理机制,对某些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预防措施,对已经发生的危机应及时说明真相、与公众真诚对话,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康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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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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