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600482)28日公告,为了支持和配合国家环保部对铅酸电池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需要出发,公司拟对主厂区内的微型蓄电池分公司、全免电池制造部进行搬迁改造。
公告介绍,此次搬迁方案实施过程影响公司生产能力为105万KVAh,占公司现有总产能的11.17%。公司可通过降本增效、消化库存及扩大其他生产单元产能效率来解决以上问题,以上搬迁计划不会影响2011年财务预算的完成。
搬迁实施地点拟定于风帆徐水工业电池分公司厂区和风帆清苑分公司厂区内,利用徐水及清苑分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将目前微型蓄电池分公司、全免电池制造部的生产设备(特种电池需相关部门确认后实施)重新调整并安装在上述区域。
公司拟自董事会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对上述生产单元停产检修,开展搬迁工作。公司计划5个月内完成搬迁及安装设备调试工作,恢复上述生产单元的正常生产运营。
风帆股份介绍,搬迁费用主要涉及原有设备搬迁更新费用和设备维修安装费用,经测算,费用总额不超过2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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