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8日召开创业板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研讨会。多位与会人士高度评价了创业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显著作用,也讲述了面临的一些困惑。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指出,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创业板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意义。随着进一步发展,创业板市场特征将会更加鲜明,需要在直接退市、再融资、股权激励等方面推动制度创新。
支持新兴产业力度显著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表示,不到两年,创业板已有245家上市公司。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27家,占比92.65%,13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以来,创业板92家新上市公司中,有58家公司为新兴产业上市公司,显示出创业板对新兴产业公司的凝聚力和支持作用进一步加强。
已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的成长性较高,初步显现了创业板对新兴产业的培育作用。2010年,131家新兴产业公司平均实现营业收入3.84亿元,同比增长40.87%,高于其他产业公司36.77%的增长率;平均实现净利润0.72亿元,同比增长37.64%,远高于其他产业公司27.9%的增长率。
周明强调,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意义,而创业板市场能起到融资、激励、转型三方面的作用,可以成为资本市场支持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抓手。
深圳创新投董事长靳海涛表示,创业板推出使得创业、创投、创业板形成了三位一体的良性循环。创业板给一批创新型企业装上腾飞的翅膀,也使中小企业成长模式出现了战略上的三个重大转变:即以产业经营为主向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结合为主转变;从间接融资转向以直接融资为主转变;企业成长从靠自我积累向自我积累和资本市场融资相结合转变。同时,创投公司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引导资金主要投资于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战略型新兴产业、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转型升级企业,从而引导资金、人才支持中国产业结构长期升级与优化。
制度创新势在必行
企业代表汇川技术董事长朱兴明讲述了“成长的烦恼”。他说,创业板公司的特征是单一,体现在单一市场、单一行业、单一产品、单一技术、单一管理团队等方面,上市后从单一向复合型企业发展面临不少矛盾;其次,创业板公司严重依赖于创新型人才,引进与激励人才是公司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再次,创业板公司上市募集的资金多而使用效率低。以该公司而言,很多技术攻关项目、预研项目按照超募资金使用标准立不了项,只能使用自有资金,造成超募资金闲置而自有资金紧张的矛盾。正是面临的种种问题,使得创业板公司在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需要制度支持与创新。
对此,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总监傅炳辉表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经营风险相对来讲比较大,发展过程中业绩波动也比较大。创业板要支持这类企业发展,在审核理念上要有所创新,需要关注企业长远发展前景和真正价值所在。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指出,目前创业板市场已逐渐体现出自身特色,随着规模进一步扩大和结构不断优化,其特征将会更加鲜明。相应地,创业板也存在特殊的制度创新需求:作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完善的直接退市制度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也有利于遏制市场过度投机与违规违法行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需求具有“时效性强、频率高、单次融资金额小”的特点,应及早推出小额快速融资制度;为支持优质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利用并购重组手段做大做强,应尽量简化并购重组审核程序,大力支持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增加新兴行业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凝聚、激励作用,应放宽现有股权激励制度中的诸多约束等。 (记者 杜雅文)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