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这场围绕微博内容的正反方激辩,因法律边界的模糊而迟迟难有定论,俨然变为一场“罗生门”。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任何人如果质疑史玉柱违法,都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即要遵循所谓“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但事实上,这样的举证要求对于原告方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值得提出的是,如果这一棘手难题发生在海外,那么监管部门以“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便可轻松破解。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推理逻辑为例,凡消息发布之前的引起股价上升的行为都推定为内幕交易。
而且,若美国证监会根据各项证据认定上市公司有不当行为后,举证责任即转向上市公司或当事人,其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清白,否则就要受到处罚。事实证明,美国等西方国家放弃了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做法,引入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有效地提高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也对内幕交易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可以假设,史玉柱“微博门”若发生在美国,那么权益公众和律师现在就可以对此事件提起诉讼,接下来就要由史玉柱本人去向法庭自证清白,而无需外人再去为法律边界问题争执不下。
如果能以“史上最贵微博”事件为契机,给微博时代的证券信息监管引进全新的监管思维,那么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已久的内幕交易顽疾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马红漫
(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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