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绩预警严重滞后、未履行担保审议程序、未履行及时披露义务的巨额违规担保,26日深交所披露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龙)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公告,包括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等在内的山东海龙十余时任高管被公开谴责。山东海龙同日也通过深交所对股民致歉。
公告信息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山东海龙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对外担保(未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互保)共4.23亿元,占公司201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9%;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对外担保(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互保)共8.43亿元,占公司201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7.64%。2011年1月至6月,山东海龙新增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对外担保(未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互保)共1亿元,占公司201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新增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对外担保(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互保)共1.14亿元,占公司2010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9%。
由于上述违规事项,深交所决定对ST海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逄奉建(董事长)、王利民(兼财务总监)、任国威,董事张志鸿(兼总经理)、李月刚、史乐堂,独立董事韩光亭,监事王文涛、李玉波,时任监事王兴华、郑恩泮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董事长袁明哲、独董郑植艺、董事陈学俭、监事宗海省,时任独董刘俊峰、时任董秘辛青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今年6月初,ST海龙公告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高层也发生大规模人事变动,时任董事长等提交辞职报告。9月5日起,山东海龙被实行特别处理,进入“ST”行列。(记者 张璐)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