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法院9日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对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春茂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许春茂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许春茂是上海市基金业首名因涉及“老鼠仓”而获刑的基金经理。
经审理法院查明,许春茂自2006年7月起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09年3月4日起兼任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而在200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期间,在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尚未披露前,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亲自或通过MSN通信、电话等方式指令原校友张某在原先大学校友“史**”、“王**”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金额达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209余万元。2011年4月18日,许春茂主动至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接受调查,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许春茂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掌握的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许春茂能够投案自首,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确有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了缓刑的判决。(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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