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首例老鼠仓案宣判 许春茂一审获缓刑被罚210万 受到诸多质疑
继韩刚之后,因“老鼠仓”获刑的基金经理名单将再添一人。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
迄今获刑的两单“老鼠仓”均是被处以一倍罚金,接近刑法规定的下限,偏轻的量刑遭到市场人士的诟病。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对原光大保德信投资总监许春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春茂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许春茂将成为上海市基金业首名因涉及“老鼠仓”而获刑的基金经理,也成为继韩刚之后因“老鼠仓”获刑的第二个基金经理。
非法获利209余万元
据了解,现年37岁的许春茂自2006年7月起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09年3月4日起,他兼任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对上述两个基金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拥有决定权,直至2010年4月15日离职。
经审理法院查明,在200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期间,在红利基金、均衡基金进行买卖股票情况的信息尚未披露前,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亲自或通过网络聊天、电话等方式指令原校友张某,通过原先大学校友史某某、王某某证券账户,买入或卖出交易股票68只,金额达人民币9500余万元,非法获利达人民币209余万元。
2011年4月18日,许春茂主动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接受调查,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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