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000691)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ST亚太前身——ST寰岛的立案调查现已调查审理终结,针对公司2006年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2007年不实披露资产收购等事项对公司及部分时任董监高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本次处罚内容包括,对寰岛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燕瑾、王思民、于振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冯宝忠、周宏、徐直、吴桥、邢骁、潘林、阎世春、任渭生、明成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ST亚太在公告中指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记载的应受处罚的原董监高人员均已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其决定书主要内容与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SST天海(600751)公告称,公司于11月29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相关违规披露问题做出处罚。对SST天海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主管人员的处罚包括,对李维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宋兴庭、陈晓敏、高斌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贾鸿祥、申雄、李忠、陆建平、姜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SST天海的违规披露问题主要是指,未按规定披露天燕轮售后回租事项,以及取消公司回购天燕轮的事项,涉及金额5366万元;此外还涉及到2008年12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持有的天津港保税区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天津海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1.6亿元,上述协议签订及完成交易,SST天海未及时公告;另外违规披露问题中还包括多起逾期银行贷款涉诉事项。
本报记者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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