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深圳证监局准备在全辖区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开展一次为期一年的内部控制专项治理工作。”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日前召开的2011年深圳辖区基金公司监管工作会议上宣布。据了解,其中,对基金的专项治理将突出持有人利益保护,继续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检查力度,并将率先实施独董履职披露、督察长履职评价、基金公司员工强制持基等一系列创新监管措施。
完善内幕交易防控机制
目前,深圳基金业在国内基金行业具有优势地位。深圳基金公司数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所管理的基金份额和净值接近全国规模的三分之一。在对明年深圳基金业的内控治理监管措施中,建立内幕交易防控机制引发强烈关注。
据了解,明年,深圳证监局将督促基金公司完善内幕交易防控机制,像防范“老鼠仓”一样防范内幕交易。主动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将实行员工强制持基计划
为了鼓励公司主动建立内幕信息防控机制,深圳证监局将实行“责任减免”制度。对于公司积极建立内幕交易防控机制,主动发现涉嫌内幕交易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在后续处理中将区分公司管理责任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免予追究公司的管理责任或从轻处理。
此外,张云东指出,基金公司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存在缺陷,基金持有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针对此现象,张云东表示,明年深圳证监局将构建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公司股东、董事会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长效考核机制,杜绝考核指标短期化。二是高度重视持有人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关联结合,建立持有人利益与经营管理层、员工利益捆绑的激励约束机制,如实行“员工强制持基计划”,以确保经营团队的稳定性、专业性和规范性。
(记者 吴倩)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