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周锐)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30日通报了年报准则的修订情况。修订后的年报准则增加了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比重,增加了市场关注焦点的披露。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资本市场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有了较大进步,同时,上市公司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引起了广大投资者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本次修订的年报准则对市场关注的焦点也做了重点规范。
具体包括: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利润分配情况;披露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及央企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披露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及环保、安全生产等社会责任方面的报告;披露公司利用闲置资金从事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及年报披露后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
该负责人指出,本次修订内容重点围绕提高年报信息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投资者阅读年报的欣赏性,对原来的年报准则做了全面的补充、删减、调整、完善,几乎涉及到了原准则的全部条文。除增加市场关注焦点的披露外,本次修订还具有以下4个特点:
——提升了法律效率层次。
——增加了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比重,突出公司治理要求。本次修订的年报准则加大了管理层就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状况的分析,特别在年报全文的“董事会报告”部分,鼓励上市公司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报告期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和市场占有率的信息;强化对主供应商、客户信息的披露,要求“以分列和汇总两种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年度总采购额的比例,向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公司总销售额的比例。鼓励公司分别披露前5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前5名客户的名称、销售额。
——将上市公司内控建设作为单独一节设置,规定了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
——大幅度缩减在指定报刊披露的年报摘要内容。
上述负责人称,本次修订的年报准则只适用于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年报准则的修订工作正在征求意见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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