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租个办公室,架起几台电话,然后打着投资公司的旗号,以有股票内幕消息,推荐股票为由,骗取了全国多位股民7万多元。昨日,这四名被告在九龙坡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到2011年2月期间,被告人熊某、夏某共同出资在九龙坡区租赁某写字间,申请10余部电话,在没有工商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对外宣称开办“重庆某投资公司”,由熊某任财务经理,夏某任业务经理。“公司”成立后,熊某、夏某在网上购买大量外地股民的电话号码信息,制定日常规章制度和提成奖励制度,招聘被告人陈某、叶某及雷某等人,每周一至周五9时至18时,向外地股民打电话,以专业机构推介股票为借口,收取获利提成费、保证金、包月(包季)费,骗取外地股民王某等人共计7万多元。
2011年2月,熊某等四人被抓获。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熊某、夏某退出赃款3.7万元。
九龙坡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夏某、陈某、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其中,被告人熊某、夏某骗取公民财物36920元,被告人陈某骗取公民财物22000元,被告人叶某骗取公民财物11600元,均属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熊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至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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