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人乔丹状告乔丹体育 年初也曾被消费者起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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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曾做风险提示
去年11月25日,证监会公布: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IPO上会审核获通过。这意味着乔丹体育将成为A股第一家专营体育用品的上市公司。
在乔丹体育招股书的“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中这样提醒投资者:公司商号及主要产品商标“乔丹”与美国前职业篮球球星MichaelJordan的中文音译名“迈克尔·乔丹”姓氏相同,“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并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职业篮球球星迈克尔·乔丹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目前公司和迈克尔·乔丹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也未曾利用其形象进行企业、产品宣传。发行人的商号及注册商标均不存在侵犯MichaelJordan的姓名权或其他权利,发行人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MichaelJordan从未就发行人商号及“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发行人提出过任何权利或主张,发行人与MichaelJordan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在招股书的“其他注册商标”栏中,还出现了“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JIEFULIQIAODAN”“MAKUSIQIAODAN”及其变体商标,这与迈克尔·乔丹两个儿子的中英文名字写法一致。
年初曾被消费者起诉
据了解,今年年初,就有购买过乔丹体育品牌服饰的消费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书显示,原告认为“乔丹”译名已广为人知,乔丹体育经销商销售以“乔丹”品牌命名的服装,但在宣传中并未告知该品牌与篮球明星乔丹无关,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和欺诈。
“我认为企业的成功,应当以诚实和尊重消费者为前提。当我还是篮球运动员时,我遵守比赛规则,以诚实为本打好每一场比赛。我打球努力求胜,但始终遵守诚实比赛的规则。现在,作为一个企业家,诚实也是我经商时最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一刻也不能忘记。”
——摘自迈克尔·乔丹的声明
本报记者胡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