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公司多路径探索 信托投贷联动业务模式初显
“以前我们在做银行不愿意做的事,现在我们在做银行想做却做不好的事”,一位资深信托公司业务人士感慨地说。
他口中的“事”,正是当下颇受关注的“投贷联动”。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或通过信托子公司已经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相关业务模式初步显现。
多位信托研究人士认为,对于素以贷款业务为主的商业银行来说,投贷联动是一项较大的业务创新,而就长于经营综合金融业务的信托公司来说,投贷联动则正好可以完美地发挥其既有的金融功能优势。
投贷联动业务模式初显
近日,某央企系信托公司相关业务人士透露,其公司已经开始探索投贷联动业务。该公司的业务模式为:针对企业的具体融资需求,发行信托计划进行真实的股权投资加债权投资,债权投资部分根据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股权投资部分则通过融资企业被并购实现溢价退出。
前述业务人士坦言,开展这一业务的核心在于真正了解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个性化的融资方案。他说:“我们公司目前做的主要是存量客户,因为只有对企业熟悉,才有可能提供令其满意的方案以及进行进一步的谈判。”
另据媒体报道,长安信托也推出了自己的投贷联动试点项目,其业务模式大致为:长安信托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信托计划,为一家电子商务公司提供信托贷款,而该笔贷款附认股期权,即长安信托有权选择在本信托首期成立后、投资标的电子商务公司上市前(材料正式报送主管机构前)的任一时点,以2000万元(新增募集信托资金)向该电子商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指定关联方)受让5%的股权。
除了发行信托计划外,信托公司还可以通过信托专业子公司试水投贷联动业务。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截至2015年末,共有16家信托公司成立51家子公司,其中私募股权是大多数信托专业子公司的业务方向。业内人士介绍,信托公司通过专业子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具有较多优势,特别是信托公司可以有效隔离投资风险,受到的法律监管相关宽松,可以有效化解信托计划通过IPO退出难的问题。
监管机构出台鼓励措施
前述央企系信托公司业务人士透露,该公司目前开展的投贷联动业务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在他看来,以往信托公司开展的不少业务虽然也涉及股权投资,但往往是“名股实债”,背后的不少融资主体是银行不愿意做的。对于当下的投贷联动业务而言,信托公司正在做银行做不了的事情。
多位信托公司研究人士认为,对于素以贷款业务为主的商业银行来说,投贷联动是一项较大的业务创新;而就长于经营综合金融业务的信托公司来说,投贷联动则正好可以完美地发挥其既有的金融功能优势。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赤进一步表示,从“基因”上讲,信托公司一经诞生,便拥有贷款与投资两大业务传统。从监管导向上看,信托业的重要转型方向是摆脱单一的融资业务模式,投资与融资并举。从目前的市场需求来看,一方面,传统债权融资需求持续下降;另一方面,企业部门对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股权投资的需求不断升温。从金融服务的竞争态势着眼,在现有金融业态中,信托公司可以说是唯一能够自由地同时开展贷款与投资综合经营的金融机构,这是它在金融功能上的优势,而在实践方面,信托公司在贷款与投资这两类业务上,既有宝贵的成功经验,也有惨痛的失败教训。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银监会发布文件,出台四项举措鼓励信托公司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一是支持具有集团背景和已开展创业企业投融资业务的信托公司先行试点;二是鼓励信托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探索信托资金的投贷联动模式,加强投贷联动业务相关产品的创新,为创业企业提供综合化、个性化金融投融资服务;三是引导信托公司综合考虑各地区科技资源情况、信用环境、地方政府支持力度等因素,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分担和补偿信用风险的有利条件,完善投贷联动相关产品开发和风险管理,促进对创业企业的投贷联动业务发展;四是研究制订《信托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设立股权投资子公司,鼓励其开展对创业企业的综合投融资业务,以投资收益补偿贷款损失,实现相关业务可持续发展。记者 刘夏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