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行网点爆炸案二审维持原判 王海剑被判死刑
(1/3)
“← →” 可以实现快速翻页
6月2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武汉特大银行爆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三个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主犯王海剑一审被判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图为王海剑(红衣者)在庭审现场。肖艺九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2-06-25 14:30:31 【编辑:李美多】
武汉建行网点爆炸案二审维持原判 王海剑被判死刑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