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小巷里飘荡着午饭的香气。
60岁的他也热好了午饭——一块窝头、一个馒头和一碗剩稀饭。对于租住在这里的他,街坊们竞相努嘴,“他叫赵作海,被判错案坐过牢。”
除过11年的冤狱,错案带给赵作海的还有65万国家赔偿和补助。但他却没有过上好日子——因钱众叛亲离,再婚娶妻却又婆媳不和,投资商海又血本无归。
“国家给了赵作海赔偿,却并不代表他能过上安稳的生活。”朋友闵凡玉表示,晚年危机正向赵作海逼近。
有家难回
荒弃新房租住简陋民房
商丘市睢阳区北部不足30平米的两间门面房,分别被当成了厨房和卧室,月租三百。
2013年11月17日,厨房被设成了临时的会客厅。一张方桌摆在正中,上面撂着几个空碗、热水壶和吃剩下的窝头。堆放在墙根的蔬菜、厨具、脸盆和纸箱等杂物,足足环绕了整个屋子。三个人坐下,厨房再无落脚之地。
当日最低温已下探至0℃,风顺着门缝灌了进来,因为没有任何取暖设施,让人不禁直缩脖子。这是赵作海和老伴李素兰目前生活的地方,他们已在此居住超过大半年。
“政府在家给你盖了房,为什么不回去住?”《法制晚报》记者问。
“我和李素兰结了婚是一家人了。她和儿媳妇闹得不好,我现在也没有回去的念头了。”赵作海说。
记者问:“为啥不在柘城县城住,要到商丘市这么远?”
“柘城很多人因为我的错案判了刑,离远点安全些。”赵作海接着说。
他垂着头,顶上一寸来长的白发,眉头微皱,双眼有些发直。大多数时候,他都在听身旁的妻子讲话,偶尔补充两句,嗓音低沉,语速极快。
而在40公里外的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镇赵楼村,赵作海家的两扇红色铁门正被一把生锈的铁锁把守。因为长期无人居住,院子的地砖上竟生出薄薄一层青苔。
这还是当初的赵作海吗?
2010年5月,赵作海背负的“故意杀人案”,被河南高院认定为错案。服刑11年的他被无罪释放。紧跟着,他领到了国家赔偿和困难补助金65万元。
赵作海的命运随之改变。文字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