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岭“10.25”杀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5日,被告人连恩青因对手术术后效果不满,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1死2伤,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连恩青2012年3月因鼻子不舒服,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鼻中隔纠偏的微创手术。连恩青的妹妹连巧说,手术几个月后连恩青开始觉得鼻子不舒服,呼吸困难,并伴有疼痛,但是医院的所有检查都显示手术成功。连恩青由此怀疑医生欺骗他,多次到医院找医生。在此期间,连恩青脾气变得暴躁,在家常摔东西。2013年8月至10月,连恩青被家人送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连恩青被诊断患有“持久的妄想症障碍”。10月15日,连恩青出院,被指状况有所好转,令家人没想到的是,他出院后第十天就入院行凶。
对于公众关心的连恩青行凶时是否精神病发作的问题,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上表示“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连恩青作案时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图片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