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3日电(记者 贾靖峰)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23日宣布已通过“大陆地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来台设立代表人办事处案”,核准中行、交行赴台设立代表人办事处,从事联络台湾地区银行业及客户、搜集台湾地区金融市场信息等“非营业性活动”。这是大陆商业银行首次赴台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银监会于本月16日首次批准四家台湾银行在大陆建分行,并表达了中行及交行向台湾方面递交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尽快得到批准,使两岸银行业合作呈现良好互动”的愿望,亦称,支持符合条件的大陆银行赴台设立分支,通过合规稳健经营,为促进两岸的经济合作做出贡献。
台湾“金管会”23日在其网站上表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本次赴台设立代表人办事处,主要藉以从事联络台湾地区银行业者与客户及搜集台湾地区金融市场信息等非营业性活动,并将依据两岸金融市场双向往来的金融法规及管理措施进行代表人办事处的监督与管理。
“金管会”称,中行、交行均为大陆大型商业银行,二银行于美、日、韩等OECD会员国家均设有分支机构并营业二年以上,符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管理办法”有关大陆地区商业银行在台设立代表人办事处所应具备的条件。
今日仍逢中秋假期,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及交通银行方面尚未就此事置评。中行行长李礼辉此前称,在台设分支后,中行将发挥海内外机构众多、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业务优势,为台企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满足两岸日益增长的经贸往来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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