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经济部投审会”统计,今年1至9月“移民署”送请投审会审核大陆地区人民以商务研习及受训来台案件,平均每家公司研习及受训人数6.5人,每案核准平均2.3人。
台“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晚间进一步说明,洋华光电公司培训大陆员工是依据现行“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规定办理。依台湾企业在大陆设厂者,为使当地员工熟悉制程,以受训方式依法令申请核准。
官员补充,依规定,如果是参展等商务活动,最多停留期间是1个月;受训或履约(如装机器)最多停留期间是3个月。
“投审会”统计,今年1至9月“移民署”送请投审会审核大陆地区人民以商务研习及受训事由来台案件计1522件,3642人次;分由553家企业邀请,经审查同意人数为3591人次,包括日月光、友达光电等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研习及受训人数6.5人,每申请案核准平均2.3人。
“投审会”指,洋华光电今年1月迄今向“移民署”申请经审查来台商务研习及受训人数共计6案101人,都是在大陆投资事业洋华触控科技厂的技术人员,申请来台学习新制程的专业技术等课程,受训期间分别为60天至70天,符合相关规定,而其中第一批5人及第二批20人都已结训返台,停留期间为29天及59天。
报道说,“投审会”也已派员陪同主管机关“移民署”前往洋华实地访视,经抽访大陆来台受训人员,并未在台支薪,每天在厂内受训或上课8小时,也没有媒体报道“假研习、真工作”。“投审会”指出,未来“经济部”及“移民署”将继续加强对大陆商务人士来台案件的访视、抽查及访查,预防违规情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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