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社会外遇生子争产案频发,有些老婆陪老公结扎,也有人寄望预立遗嘱。岛内司法界人士认为,契约是“护产”的好方式,但岛内“民法”有“特留分”规定,也就是无论怎么做,都无法杜绝私生子领到部分遗产。
台湾征信业者的经验是,当配偶常借口不回家或晚归,性爱次数减少,身上出现不明用品,变得爱打扮,或偷偷摸摸打电话,立即删除手机的通话纪录或短信,接到不出声的电话等,都是婚外情的征兆。
台湾北部一位检察官的高中女同学,婚后数年后要求老公结扎,一方面彼此有小孩,不想再生,另一方面希望服务于金融证券界的老公别因为应酬时一夜风流搞出私生子。老公欣然接受,由妻子陪同到医院手术,但后来还是离婚收场。
报道说,结扎似乎是目前可以想到预防私生子的好方式,不过,男人愿不愿意这么做,是个问题,况且结扎后也可解开;曾有案例就是,丈夫与诊所医师串通出假证明,骗老婆已结扎。妻子要防非婚生子争产,有其难度。
一名曾任律师的台湾司法官说,婚前契约或在婚姻存续关系中订定契约,是保护财产的好方式,只要契约不违反继承的强制规定,均可约定。这名司法官说,“民法”继承编有“应继分”与“特留分”的规定,可以预立遗嘱方式主张遗产分配;虽然“外面的老婆”没有这项权利,但私生子可拥有“特留分”的部分。
该律师并举例,若有一个老婆、两个婚生小孩,三名妻儿的应继分各为遗产的三分之一,每人的特留分是六分之一,当事人预立遗嘱分配,每名妻儿分得的财产不得少于总数的六分之一;若今天多了名私生子,每人应继分为四分之一,特留分为八分之一,私生子起码可领剩余财产八分之一。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伦】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